和康對供應商限制注射劑轉售價格 遭公平會開罰30萬
公平會指出,關節內注射劑可分爲1、3、5劑型,相同劑型的關節內注射劑產品所申請之健保支付點數相同,價格通常爲經銷商爭取醫療院所採購的主要競爭方式。
公平會說明,和康公司與經銷商合約中載明,爲因應市場狀況產品的市場訂價或調整,應與和康先行討論後再發行,惟即使經銷商已與醫療院所商定價格,和康公司亦要求該經銷商重行以近3倍的價格與原醫療院所議價,對原訂單暫停出貨,形同以斷貨方式迫使經銷商接受和康所提出的市場價格,顯然已限制經銷商對關節內注射劑產品之轉售價格。
公平會表示,和康爲國內主要關節內注射劑供應業者,具有相當的市場力,限制經銷商轉售價格,除已減損經銷商透過價格爭取交易機會,使該經銷商不具競爭能力外,亦使醫療院所無法因市場競爭原可取得較低價格的商品,對整體市場產生不利之結果,且並無促進市場競爭合理事由。
公平會提醒業者,事業採行限制轉售價格行爲,將使下游業者無法依據各自所面臨的競爭狀況訂定售價,亦將使市場無法呈現效能競爭的結果,爲公平交易法原則禁止之行爲,事業經營應切實遵守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避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