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歡山沿路撒冥紙「清境丟到武嶺」 車主遭網轟急道歉:願受罰

有民衆向太魯閣國家管理處檢舉,有一輛廂型車在合歡山公路沿途撒冥紙。(太管處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民衆在臉書社團PO出一段影片,一輛廂型車沿合歡山臺14甲線行駛,從車上沿途撒紙錢,「從清境一路丟到武嶺,至少丟出了上百張」,撒放冥紙的行爲引發關注,車主到板上留言表達歉意,說已勸阻乘客不要再丟,願意受罰。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今指出,經查證屬實,可依違反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內公告禁止事項處1500元罰鍰,並移請地方政府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裁處。

貼文指出,19日上午8點多,他開車行經合歡山公路臺14甲線從南投往花蓮方向行駛,前面一輛箱型車沿路撒紙錢,「從清境一路丟到武嶺,至少丟出了上百張,整路都是還有一些已掉到山坡下」,網友貼文呼籲:「請不要污染環境嗎?」

影片拍下沿途撒冥紙過程,熱心網友提供派出所電話檢舉,還說車主太迷信了,這是有病嗎?因畫面拍下疑似租賃車,後來車主也到社羣版上留言表達歉意,表示願意接受處份,他說已經跟車上乘客勸阻不要再丟了,未來保證不會讓這種事發生。

太管處指出,高山地區並非合宜的祭祀地點,請民衆勿因偏差行爲造成山林損害。冥紙隨風飄散,易污染河川與生態環境,甚至危及珍貴動植物棲地;若於山區焚燒,更可能引發森林火災。部分偏僻或險峻地區清潔困難,垃圾長期累積將對環境造成不可逆傷害。

太管處說明,太魯閣國家公園禁止事項第5點「未經覈准禁止設置祭祀設施」、第8點「禁止於園區內燃放鞭炮、煙火、冥紙及其他危害公衆安全之物品」、第10點「禁止破壞公衆物品與設施」,違者可處1500元至3000元罰鍰。

太管處也強調,信仰是個人自由應以不危害環境爲前提,但請民衆確實遵守國家公園規範,多發揮一點公德心就是功德無量,共同愛護珍惜山林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