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下發通知!移動機械作業時管理人員不得擅自脫離崗

大皖新聞訊 爲進一步提高作業人員安全知識水平、確保安全投入,3月1日,記者瞭解到,合肥市城鄉建設局發佈《關於持續開展合肥市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管理五個專項治理的通知(2025版)》。通知明確,施工現場移動機械作業時,施工單位應配專人負責管理,管理人員應全程在崗,不得擅自脫離崗位。

進場要驗收,體系要健全

通知指出,合肥市施工單位應設置移動機械管理體系,配備移動機械管理人員,制定移動機械管理制度,並建立移動機械進場退場、安裝拆卸、使用維護等管理臺賬和檔案。

監理單位應組織施工單位、機械使用單位對移動機械進場、安裝等進行驗收,機械狀況良好、管理檔案齊全、檢測合格、作業人員符合資格方可允許進場。

移動機械實行進場掛牌驗收制度,經驗收合格的機械,在機身顯著部位張貼驗收公示牌。驗收公示牌至少包含:設備編號(車牌號)、設備名稱、操作人員證件、使用單位、驗收時間、驗收人員等信息。

機械進場後,施工單位安排專人指揮送達指定施工區域,監理單位組織施工單位對現場作業環境進行檢查,移動機械應與基坑、高壓線、外架等保持安全距離,移動機械基礎、支腿等措施應穩固有效。

作業有方案,方案要審覈

通知明確,作業前,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需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及專項應急預案,並按程序進行審覈審查。施工方案應明確移動機械進場行駛線路和施工範圍,機械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既定線路和施工範圍作業。

屬於危大工程的,應嚴格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建設部37號令)要求實施。

施工單位應對新進場移動機械操作人員及配合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進行專項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內容應包含施工方案、作業周邊環境、安全保障措施、應急措施等。

機械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專項施工方案及相關技術規範要求作業。作業時,使用單位應當加強操作人員管理,嚴禁超載、超速作業或任意擴大作業範圍,嚴禁大型機械載人、違規調運材料等違章行爲。

現場要管理,作業要檢查

值得注意的是,移動機械作業時,施工單位應配專人負責管理,管理人員應全程在崗,不得擅自脫離崗位。監理單位應加強作業期間檢查。

移動機械應配備聲光警示燈具,在啓動、行走、變道、迴轉、變幅和吊鉤升降等動作或人員靠近時,應發出聲光警示信號。

移動機械作業範圍應設置警戒區域,懸掛警示標誌,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移動機械作業期間,機械迴轉作業範圍、流動式起重機械臂長的水平投影覆蓋範圍內,不得有人停留、工作或通過。

大皖新聞記者 徐琪琪 實習生 張亞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