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泰爲子公司擔保:小家電2億、新材料1000萬

7月2日,和而泰發佈公告,對爲子公司提供擔保的進展情況進行說明。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於2025年4月21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2025年5月14日召開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於爲子公司及孫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同意爲全資子公司深圳和而泰小家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深圳和而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擔保,擔保範圍廣泛,種類多樣,擔保額度有效期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且可循環使用。

近日,公司與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簽訂《最高額保證合同》,爲全資子公司小家電向浦發銀行申請的20,000萬元授信額度、控股子公司新材料申請的1,000萬元授信額度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新材料的其他股東按出資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擔保。本次擔保在已審議通過的擔保額度範圍內。

被擔保人方面,小家電成立於2016年1月21日,註冊地在深圳光明新區,法定代表人爲劉建偉,註冊資本2,000萬元,公司持股100%;新材料成立於2021年8月26日,註冊地在深圳光明區,法定代表人爲秦宏武,註冊資本2,000萬元,公司持股75%。二者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財務指標也在公告中列出,且經覈查,它們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擔保協議的保證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保證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其產生的利息、違約金等多種費用,保證期間按每筆債權分別計算,自每筆債權合同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至該債權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後三年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經審批的有效擔保額度總金額爲322,000萬元人民幣和8,000萬美元,實際對外提供擔保總餘額爲65,000萬元人民幣和256.23萬美元,約佔公司2024年12月31日經審計合併報表歸屬上市公司股東淨資產的14.27%,均爲對合並報表範圍內子公司提供的擔保,不存在對合並報表外單位提供擔保、逾期擔保、涉及訴訟的擔保及因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擔保金額的情形。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