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雨狂炸致員工遲到 洪申翰:僱主不能對勞工不利對待

中央氣象署發佈豪雨特報,東北季風及低氣壓影響,22日臺北市山區、新北市山區(汐止五指山、東山)有局部大豪雨或超大豪雨,讓員工通勤受阻。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若因洪水導致交通阻塞或困難,無法出勤、遲到,依照現行規定勞工可不出勤,僱主不得對勞工有不利對待。

立院衛環委員會22日審查「外送平臺管理暨從業人員權益保障法」草案,洪申翰前往備詢並於會前接受媒體聯訪。

受到低壓帶跟東北季風影響,北部、東北部的豪大雨仍持續,媒體提問,若因豪雨狂炸,導致員工遲到或無法出勤,僱主能否提出要求?

洪申翰說明,按照現行規定,如果因爲洪水或地震等因素,導致交通阻塞或困難,導致無法出勤或遲到,勞工可以不出勤,僱主不能夠對勞工有不利的對待。包括記遲到、曠職、解僱,或是其他處分等不利對待,都不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