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聚好散!離婚協議書看清楚「這5點」再簽名 保障雙方權益不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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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除了應符合法定要件外,最爲重要的就是協議書上的內容,以下5點應特別注意:
1.未成年子女的「親權」及「監護權」
若是判決離婚,法官會依雙方的經濟狀況、陪伴小孩時間等等,優先考量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來決定小孩要交由誰來扶養。
至於協議離婚,只能由夫妻雙方自行約定,此時協議書該怎麼寫就非常重要。
2.未成年子女的「探視權」
若對於小孩的監護權不是共同監護,那就意味着一定有一方失去監護權,不過那也沒關係,雙方可以自行約定協調時間,讓未獲得監護權的那一方,可以透過探視來保持與小孩的互動及交流。約定見面的時間、地點、節日等。
3.未成年子女的「扶養費」
雖然監護權可能僅一方取得,但不代表另一方對小孩就完全沒有扶養的義務,雙方還是可以在協議書上約定扶養費的金額、付款的時間等。
4.贍養費
如有約定之贍養費,也記得記載在離婚協議書上。
但贍養費不是應記載事項,所以不一定要有喔。
5.剩餘財產分配
實務上協議離婚通常會拋棄對他方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或由雙方自行約定財產如何分配,而對於這部分有爭執的案件大部分會進入法院請求裁判離婚。
若是判決離婚,法院自然會幫忙分清楚,但若是協議離婚,則需要特別留意協議書上的內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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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載自《生活大小事 阿暉律師》粉絲專頁,原文爲:協議離婚除了應符合法定要件外,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