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工作,有編制!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職工677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內蒙古自治區關於進一步完善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統2025年公開招聘教職工實施方案》等有關規定,爲加快建設新時代高素質專業化中小學教師隊伍,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統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優秀教育人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開招聘計劃
(一)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2025年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統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職工677名,其中含呼和浩特市特殊教育學校12名(呼和浩特市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
本次公開招聘計劃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具體招聘崗位信息請閱讀《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統2025年公開招聘教職工崗位需求計劃表》(以下簡稱《崗位表》,見附件)。
注意:本次公開招聘不涉及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呼和浩特分校,該校公開招聘有關通知公告將於近期另行發佈(計劃招聘教職工21名),請持續關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hhpta.org.cn)、“呼和浩特教育”(http://jyj.huhhot.gov.cn/zwgk/tzgg/),或撥打學校聯繫電話進行諮詢(0471-4390222、4160999)。
(二)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部分崗位定向招聘服務期滿且考覈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大學生退役士兵”(兩類人員統稱“項目人員”,最低服務或服役滿2年);部分崗位定向招聘“高校畢業生”。
1.“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到嘎查村任職人員;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人員、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願服務計劃人員、面向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選拔儲備高校畢業生計劃人員及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等基層公益性崗位人員;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內蒙古自治區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和共青團中央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中服務地在內蒙古地區人員。
2.“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國家統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
3.“高校畢業生”是指2025年應屆畢業生和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不將簽訂就業協議、繳納社保作爲限制性條件)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其中:
(1)國家統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擇業期內(含2023年度、2024年度)未落實工作單位,且其戶口、檔案、組織關係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應聘“高校畢業生”崗位。
(2)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並完成教育部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可應聘“高校畢業生”崗位。
(3)參加內蒙古自治區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期滿且考覈合格後2年內,可應聘“高校畢業生”崗位。
二、報名條件
(一)應聘人員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政治堅定,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3.堅持黨的民族政策,牢固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宗教觀,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4.熱愛黨的教育事業,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紮實學識、有仁愛之心,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能夠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爲十項準則》,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業)期間表現良好,未受過任何刑事處罰。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6.具有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必備的能力和素質,掌握並能夠運用教育教學基本理論和技能,勝任招聘崗位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報名教師崗位的,須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對尚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報考人員,採取“先報名、後考證”的方式,允許先報名參加考試,於2025年8月31日上崗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可正常辦理聘用手續;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7.須具有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報名語文教師崗位須具有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證書(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
8.報名會計崗位的,須於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或提供202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單。
9.年齡一般爲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即1989年2月24日(不含)至2007年2月24日(含)期間出生。
10.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等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詳見《崗位表》。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7月31日前畢業的應屆畢業生)。
2.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及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依法列爲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爲並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應聘後即構成迴避關係崗位的人員。
7.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統所屬單位在編教職工。
8.曾有違反師德師風行爲的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對於定向招聘“項目人員”的崗位,要求報名人員須爲在2025年2月24日(不含)之前服務期滿且考覈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或在2025年2月24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學生士兵。
(四)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畢業生在參加事業單位招聘等方面與普通高校畢業生享受同等待遇。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學歷要求爲大學本科的崗位,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報名學歷要求爲大學專科的崗位。
(五)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取得時間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
其他條件(含《崗位表》中各項條件)的取得時間,如本簡章和《崗位表》無特殊說明,截止日期爲2025年2月24日(不含)之前。
三、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統一採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hhpta.org.cn)。
報名時間:2025年2月24日9 : 00至2月28日17 : 00
資格初審時間:2025年2月24日9 : 00至3月1日17 : 00
交費時間:2025年2月24日9 : 00至3月1日24 : 00
原則上,同一崗位實際交費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上應達到3 : 1方可開考。部分急需緊缺人才崗位和旗縣等崗位的開考比例詳見《崗位表》。
(1)報名交費結束後,交費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相應減少招聘計劃或取消開考,被削減或取消的“項目人員”崗位或“高校畢業生”崗位計劃數在原招聘條件不變的前提下,變更崗位屬性,根據崗位設置調劑至同一單位除崗位屬性外報名學歷和專業等條件一致的普通崗位使用。
調整(調劑)後的《招聘崗位表》報名結束後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hhpta.org.cn)或“呼和浩特教育”(http://jyj.huhhot.gov.cn/zwgk/tzgg/)上公佈。
(2)被取消開考崗位的人員,可在2025年3月2日14 : 30至17 : 30改報其他崗位或放棄報名。用人單位對改報崗位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因改報不符合條件或放棄報名的應聘人員予以退費。
(3)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公告和《崗位表》,對照個人情況,選擇符合自身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
(4)本次招聘參加自治區政府系統第二批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聯考,使用同一報名系統並在同一時間組織筆試,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從《2025年度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系統第二批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和本公告的招聘崗位中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考。
(5)應聘人員須使用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報名,且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6)報名期間,可在報名網站實時查詢應聘崗位報名情況,供應聘人員參考。
提示:請應聘人員選擇好崗位後儘早報名,因報名後期過度集中報名造成網絡擁堵、影響報名的,後果自負。
2.應聘人員須先在報名網站上籤署《考生誠信承諾書》,建立應聘人員誠信檔案。應聘人員須對所提交報名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並納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注意:建議由應聘人員本人進行報名操作,如因委託他人報名導致報名信息、報考崗位存在偏差,影響筆試、面試甚至聘用資格的,後果由應聘人員承擔。
3.應聘人員按要求在網上填寫《報名登記表》,逐一對照報考崗位需具備的條件,填寫需要說明的情況。如學歷學位、所學專業、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證書或崗位所要求從業資格證書的證書等級、獲取時間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並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爲20KB以下,照片不得含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等其他個人信息)。
注意:報名過程中,應聘人員對崗位中涉及的學歷、專業等招聘條件和審覈結果有疑問的,請直接撥打用人單位聯繫電話進行諮詢(聯繫電話詳見《崗位表》)。
4.應聘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從專科(本科)畢業至今的所有經歷,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寫或時間有斷開的,將不予審覈通過。
(1)學習經歷:填寫本人就讀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就讀學校、院系和專業以及取得的學歷、學位(含第二學位、二學位、輔修學位及專業)。
(2)工作簡歷:須完整填寫截止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經歷,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務單位、所從事工作。
①未就業期間的經歷,填寫起止年月並註明“待業”;
②公務員(參公人員)或已被事業單位列編聘用的要註明是否“已過試用期或最低服務年限”;
③應聘“高校畢業生”崗位的2023年度、2024年度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須在工作簡歷裡填寫戶口、檔案、組織關係保留單位(機構);
④與機關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未列編簽訂聘用合同)、或被勞務派遣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要註明其工作性質(勞動合同制、未列編聘用人員、勞務派遣人員等)。
注意:“學習經歷”“工作簡歷”爲應聘人員易忽視內容,請各應聘人員認真準確填寫該部分信息。
5.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應如實填寫本人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有第二學位、二學位、輔修學位專業的,同時要如實填寫相應學位證書上的專業名稱。
(1)鑑於參考專業目錄中未能完全涵蓋一些高校自設專業、舊專業、新興學科、國外教育學科等,應聘人員需及時查閱《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更新時間:2024年12月,高等職業教育專科、本科專業)、《高等職業教育專科新舊專業對照表》、《高等職業教育本科新舊專業對照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4年版)》、《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和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主辦的研招網專業庫(https://yz.chsi.com.cn/zyk)中的專業以及後續增補的專業,覈實是否屬於上述參考專業目錄中的專業。
(2)對現行專業目錄中未能完全涵蓋的一些高校自設專業、新興學科、國外教育學科等,應聘人員要如實填寫,以便資格審查人員結合課程表、成績單等情況以及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佈的其他專業目錄和新舊專業對照目錄,初步判斷是否符合崗位的專業要求。應聘人員需配合提供相關材料。
注意:現行專業目錄中沒有的專業在資格初審時需要研判的時間較長,請儘量提早報名,避免因時間不足影響報名結果。
6.《崗位表》對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有專業方向要求的,應聘人員須在所學專業中標明專業方向,並在資格複審階段提供由畢業院校(系、院、部)教務部門出具的專業方向證明。
注意:需標明並在後期出具專業方向證明的,僅涉及《崗位表》中在專業名稱及代碼後加注專業方向的部分專業,如“小學教育(045115)(語文方向)”“課程與教學論(040102)(數學方向)”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學科專業目錄中未標明、院校實際開設研究方向的部分專業。
7.根據《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管理辦法》,學科專業代碼由6位數字組成,前兩位代表門類,代碼從“01”開始順序編排;中間兩位代表相應門類下一級學科或專業學位類別,其中一級學科代碼從“01”開始順序編排,專業學位類別代碼從“51”開始順序編排,最後兩位代表相應一級學科或專業學位類別下二級學科或專業領域,從“01”開始順序編排。
8.以研究生學歷報名的,如符合以下要求可按符合報名條件對待,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專業認定參照執行。
(1)所持研究生畢業證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的專業名稱爲一級學科名稱,且其研究方向與該崗位對應要求的二級學科一致。
①資格初審階段,需在《報名登記表》上註明所學專業方向;
②資格複審階段,需提供本人就讀院校(系、院、部)教務部門出具的相關專業方向證明。確因客觀原因導致無法開具的,請提供相關專業方向承諾書,並務必於體檢結束後5日內向用人單位補交相關專業方向證明;
③考察階段,用人單位將根據應聘人員人事檔案中留存的研究生招生階段材料和學習成績單等信息進行甄別。對其中隱瞞事實,弄虛作假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2)所持研究生畢業證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的專業名稱,符合報考崗位研究生專業名稱要求。
9.請應聘人員認真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發現錯誤的請及時補充修改,每一項信息確認無誤後再點擊提交。信息填寫存在不全、不規範等問題的,用人單位可不予審查通過。
注意: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後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初審通過後也將無法修改。
10.應聘人員自行選擇筆試考區,並在報名時點擊確認。筆試考區一經選定,不予變更。如提示“該考區已滿,請選擇其他考區參加考試”,請應聘人員結合實際選擇其他考區。
(二)資格初審與交費
1.報名資格的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工作由用人單位具體負責,原則上在應聘人員網上報名後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
2.確認報名結果。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後,應及時查詢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應聘人員應儘早報名,避免審覈不通過後因時間原因無法補充材料或改報其他崗位。
3.考試收費有關事宜
(1)按照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資格初審合格後,通過網上交納報考費用120元(每科50元,報名費20元)。
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交費的視爲放棄報考。交費成功後,報名結果即被確認,不能再調整改報其他崗位。
注意:請在交費後自行下載並打印《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以備資格複審。
(2)符合減免考試費用的應聘人員,採取“先交後退”方式。符合減免考試費用但筆試缺考人員,不再退費;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①農村牧區脫貧(享受政策)和監測戶、城鄉低保家庭的應聘人員以及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含專科、本科、研究生)免交考務費,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含專科、本科、研究生)減半收取考務費。
②筆試結束後辦理退費,有關辦理退費手續的具體事宜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hhpta.org.cn)或“呼和浩特教育”(http://jyj.huhhot.gov.cn/zwgk/tzgg/)另行公告。上述三類應聘人員需下載填寫《減免考務費申請表》,並持本人身份證和畢業證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標明報名序號和聯繫電話)。
城鄉低保家庭的應聘人員需提供低保證明或低保證的原件及複印件。低保證明在2025年2月24日(不含)以後由旗縣(市、區)以上民政部門加蓋公章。低保證應有2025年1月1日以後有效的年檢信息,沒有年檢信息的,由當地旗縣(市、區)以上民政部門在原件上另行加蓋公章,要求落款時間在2025年1月1日以後。
農村牧區脫貧(享受政策)和監測戶家庭的應聘人員,需提供所在旗縣(市、區)鄉村振興局出具的脫貧(享受政策)和監測戶證明、脫貧(享受政策)和監測戶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複印件。
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憑其畢業證和複印件以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應聘人員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獲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
③退費手續由本人(或他人代辦)到用人單位進行審覈辦理,辦理後所交費用自動退到應聘人員交費的銀行卡里,到賬日期以實際到賬日期爲準。
四、筆試
(一)應聘人員交費成功後,須於2025年3月25日至29日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准考證。
(二)筆試包括兩個科目,分別爲《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各150分,總分300分。
(三)筆試試卷類型:中小學(含中職)、幼兒園教師崗位採用中小學教師類(D類)試卷(包括中學類和小學類,幼兒園教師崗位使用小學類試卷);校醫崗位採用醫療衛生類(E類)試卷;社會工作崗位採用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試卷;其他崗位採用綜合管理類(A類)試卷。
招聘崗位對應的筆試試卷類型,具體詳見《崗位表》。
(四)筆試時間地點:筆試時間於2025年3月29日(星期六)。具體安排爲:
08 : 30—10 : 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 : 00—12 : 00綜合應用能力。
1.應聘人員憑本人准考證、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或護照,四者有其一即可)參加考試。
2.所有應聘人員均須參加相應類別兩個科目的筆試。兩個科目考試連續進行,中間不間斷。兩個科目題本爲合訂本。
3.筆試考區設在12個盟市政府(行署)所在地,具體地址詳見准考證。
(五)筆試採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提供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應聘人員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筆試時未按規定語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六)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3+政策加分。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後3位。
根據自治區統一要求,對於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加權後加0.5分。
(七)筆試閱卷工作結束後,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和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hhpta.org.cn)公佈。未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進入後續環節。
(八)考生對於缺考、零分和違紀違規三種情形有異議的,可在成績公佈後的5個工作日內申請成績複覈。除上述情形外,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
五、資格複審
資格複審時間、地點、須攜帶的證件、證明、相關規定要求以及舉報電話等詳細內容,提前5天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hhpta.org.cn)或“呼和浩特教育”(http://jyj.huhhot.gov.cn/zwgk/tzgg/)上公告。
(一)進入資格複審範圍人員的確定。從筆試成績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進入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3 : 1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進入資格複審範圍的人員。凡筆試成績並列且超出3 : 1的,全部進入資格複審範圍;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上人數不足3 : 1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資格複審人員範圍。
(二)進入資格複審的應聘人員須按照資格複審通知要求,及時參加資格複審並領取(打印)《面試通知單》,未在規定時間結束前參加資格複審的,取消面試資格。
應聘人員遇有特殊情況,在不影響面試組織實施的前提下,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可適當延遲參加資格複審的時間。
(三)資格複審重點審覈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
1.應聘人員需提供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證件和證明材料原件,包括崗位要求的戶口簿、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其他佐證材料。
2.用人單位重點審覈應聘人員是否具備報名條件,是否符合筆試加分條件,是否存在不得應聘的情形。
(1)請應聘人員認真填寫《報名登記表》,因個人錯填或漏填信息未加分的,不再進行加分;因個人錯填信息導致加分的,及時予以糾正並重新排序。
(2)凡不符合應聘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未經資格複審部門同意且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複審、或未在資格複審規定時間內提供崗位所需佐證材料的應聘人員,取消面試資格,並按照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1次,由用人單位安排人員電話通知遞補的報名人員參加資格複審。
資格複審及遞補後達不到3 : 1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範圍人員。
3.應聘人員屬於機關或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的,在參加資格複審時,應提交不處於試用期、最低服務期限內的材料。
六、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方式等內容,請隨時關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hhpta.org.cn)或“呼和浩特教育”(http://jyj.huhhot.gov.cn/zwgk/tzgg/)後續有關公告。
(一)面試方式及內容。面試主要測試履行崗位所需的綜合素質、業務能力或工作技能。
1.面試試卷由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題組成,面試時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回答。英語、日語等語言類教師崗位應聘人員應根據所講授課程的需要,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相應語種進行面試。不按規定語言進行面試的按零分處理。
2.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後3位。
3.教師崗位面試形式爲教育教學綜合能力測試、專業綜合技能測試。
(1)教育教學綜合能力測試:所有學科教師都需要參加,採取“試講+答辯”方式進行。
試講內容按報考崗位從呼和浩特市現行中小學相應學科教材中隨機選擇,備課所需教材由用人單位提供。
應聘人員獨立備課時間60分鐘。面試時間20分鐘,其中,試講時間15分鐘,答辯時間5分鐘。教育教學綜合能力成績滿分爲100分,合格分數線爲70分(含)。其中,試講成績滿分80分,答辯成績滿分20分。
(2)專業綜合技能測試:音樂、舞蹈、體育和美術教師參加專業綜合技能測試,其他學科教師不需要參加。
測試內容須圍繞相應課程所需專業技能設計試題。專業綜合技能測試滿分爲100分,合格分數線爲70分(含)。測試時間(含準備時間)根據測試內容確定,原則上在40分鐘以內,特殊專業一般不超過60分鐘。
(3)僅測試教育教學綜合能力的崗位,面試成績=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成績;加試專業綜合技能的崗位,專業綜合技能測試成績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成績各佔面試成績的50%,且專業綜合技能測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成績均須達到合格分數線,否則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4.教輔崗位(校醫、會計等)面試採取“專業綜合技能測試+答辯”方式進行,測試內容爲相應崗位的業務能力或工作技能。
面試時間15分鐘,其中,專業綜合技能測試時間10分鐘,答辯時間5分鐘。專業綜合技能測試成績滿分80分,答辯成績滿分20分。教輔崗位(校醫、會計等)面試時間包含準備時間。
5.管理崗位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時間10分鐘,面試試題爲2道題。
(二)面試成績
1.面試評委當場評分的,面試成績必須當場向參加面試人員公佈。
2.面試成績計算方法:去掉1個最高分和1個最低分,剩餘評委分值取算術平均值,即爲該報考人員當場面試成績。
3.面試合格分數線
(1)教師崗位、教輔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爲7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不得計算面試成績,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2)管理崗位:對實際參加人數等於或少於該崗位招聘人數的,該崗位考生的面試成績須達到本人面試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評委組)所有考生的面試平均成績,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特殊情況造成無法計算平均成績的,該崗位考生的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7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3)面試合格分數線在面試公告或《面試通知單》中公佈。
4.面試結束後,要將所有試題、《評委評分表》、《登分彙總表》、面試過程音像資料以及筆試試卷等原始材料進行整理存檔,保存期不得少於1年。
5.面試具體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單》爲準。
七、考試總成績計算
(一)教師崗位按照筆試成績佔40%、面試成績佔60%的比例合成;其他崗位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佔50%的比例合成。
(二)考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並保留小數點後三位。
(三)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低於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除外)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該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hhpta.org.cn)上一併公佈。
(四)同一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出現並列的,並列人員按照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也並列的,按照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低排序;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也並列的,由面試組織方進行加試後(加試形式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商面試組織實施部門後確定),再按照該崗位擬聘用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範圍的人員。
八、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1.體檢工作由用人單位在指定的體檢機構中組織實施。體檢項目或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執行。體檢環節需要對應聘人員的有關心理素質進行測評。
2.體檢者與體檢醫生有迴避關係的,應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
3.體檢不合格、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等的應聘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二)考察。用人單位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給予監督指導。
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是否牢記“三個離不開”、切實增強“五個認同”等政治要求,堅決把政治上不合格地擋在門外。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一般採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覈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並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對於專項招聘“項目人員”的崗位和對工作經歷有要求的崗位,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應深入有關單位,採取座談了解、考察公示、調閱考勤記錄等多種方式,深入瞭解該同志思想和工作情況。
2.應聘人員接到體檢結論後,應在15日內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檔案及相關材料。特殊情況確實無法按時提交材料的,應聘人員需書面向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後提交材料的時間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超過30日。
未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同意且未按時提交有關材料的,或經同意延時提交材料後仍無法按時提交的,視爲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3.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黨組研究確定,取消其聘用資格。
九、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對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hhpta.org.cn)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期限爲5個工作日。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並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2.公示期間,對於反映應聘人員有關問題的舉報信、電話以及有關部門轉辦的舉報信,有關部門要認真登記,及時進行調查覈實並將最終覈實結果反饋舉報人和轉辦單位。
(二)聘用
1.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應及時辦理聘用手續。2025年應屆畢業生在如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後及時辦理聘用手續;國外留學回國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前,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否則將取消聘用資格。
2.對有嚴重問題並查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按相應程序進行遞補;對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並作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3.辦理聘用手續後,相關招聘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4.擬聘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應屆畢業生未能如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
(2)在規定時間內未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以及其他證書的;
(3)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已被其他機關事業單位新錄(聘)用的以及錄取爲全日制學生的;
(4)試用期間或期滿考覈不合格的;
(5)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等影響聘用的;
(6)具有其他影響聘用資格情形的。
5.用人單位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單位應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新聘用人員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爲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要求
(一)應聘人員需按要求參加公開招聘各環節工作,未按要求參加的視爲主動放棄聘用資格。
(二)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現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
對違反規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本次招聘體檢、考察、公示各階段出現崗位空缺的,從符合條件的人員中按照成績依次遞補1次。
(四)請報名人員密切關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hhpta.org.cn)、“呼和浩特教育”(http://jyj.huhhot.gov.cn/zwgk/tzgg/),同時保持報名時提供的個人聯繫方式暢通,以便接收重要事項的通知。
因報名時填報的通訊方式不暢,導致的一切後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五)應聘人員在辦理事業單位聘用手續後(以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印發的紅頭文件批覆日期爲準),出現因個人原因主動提出放棄並導致崗位空缺而無法進行遞補的,將記入公開招聘誠信檔案,記錄期限爲一年。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違規違紀行爲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對記入誠信檔案的考生,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六)本次招聘空缺崗位,經用人單位申請,後續可採取“1+N”方式補充招聘,招聘公告另行發佈,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
(七)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各類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無關,敬請廣大報名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八)網上報名技術支持諮詢、政策諮詢、監督舉報電話詳見《崗位表》。
1.報名人員需諮詢或投訴的,請於報名期間和工作日(9 : 00—12 : 00,13 : 30—17 : 00)撥打;
2.如出現諮詢電話未及時接通的情況,報名人員可發送電子郵件至市教育局郵箱rsk4612@126.com進行諮詢。
本公告由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統2025年公開招聘教職工崗位需求計劃表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2025年2月21日
來源: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