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泰恆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總經理湯超被開除公職
日前,經杭州市監委批准,杭州市蕭山區監委對杭州泰恆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總經理湯超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監察調查。
經查,湯超違反政務法規,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違規從事盈利活動;違規進入娛樂場所接受有償陪侍;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湯超理想信念喪失,法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杭州市金融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研究決定,給予湯超開除公職處分,解除與其勞動合同關係;經杭州市蕭山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由蕭山區監委收繳其違法所得,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