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女地勤安檢「嗶嗶」不爽...竟踢鞋射門 還嗆警:羞辱我嗎

▲許姓女地勤拒絕配合安檢大鬧機場。(圖,非本案當事人/ETtoday資料照)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某家航空公司的許姓地勤去年在高雄國際航空站出境安檢時,因所穿鞋子通過金屬感應門時發出「嗶嗶」警示聲響,航警要求許女脫鞋檢查,沒想到許女竟甩踢鞋子,並拒絕配合安檢員警指示,將鞋放至X光機輸送帶上檢查,就逕自離去,後來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2000元,她不服提出抗告,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爲她有貶抑妨礙安檢員警執行機場安檢勤務,因此駁回抗告。

判決指出,許女是去年12月15日下午4時5分許,在高雄國際航空站出境安檢時,因所穿鞋子通過金屬感應門時發出警示聲響,經安檢員警要求她脫鞋檢查,但她以腳脫方式,甩踢鞋子,並拒絕配合安檢員警指示將鞋放至X光機輸送帶上檢查,逕自穿鞋離去,後來被裁罰2000元。

許女不服抗告主張,她身爲航空公司地勤人員,所穿工作鞋鞋尖前端置有鐵片抗重,且因工作需要頻繁進出安檢感應門,歷來均未遭安檢員警要求脫鞋檢查,當日安檢員警要求伊脫鞋檢查時,她並未甩踢鞋子,而且員警本可以手持金屬探測儀探測,沒想到員警要求她需將鞋子撿起並放至平臺以供檢查,令她感受羞辱刁難,而且員警後來以幾近襲胸的方式檢查她的識別證後才放行,有違行政程序法的比例原則。

但法官勘驗現場監視器攝錄影像後,發現許女以腳脫方式,將所穿鞋子踢過金屬感應門,安檢員警要求其將鞋子放至X光檢查儀上,許女逕自穿回鞋子,並回以「你在羞辱我嗎?」及「你現在抓我嗎?」、「你可以叫航警來抓我」等語。

法官認定許女的行爲顯有貶抑安檢員警,且妨礙安檢員警執行機場安檢勤務之職務,裁罰2000元並無明顯過重,合乎比例原則,因此駁回許女的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