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城自費拉水電 惹怒重建戶

桃園航空城安置街廓重建戶臨時管線費用高,地方痛批市府、臺電、民航局溝通嚴重不良。(廖姮玥攝)

桃園航空城區段徵收採先建後拆,約3200戶安置街廓重建戶必須在明年2月底前完成2樓樓板,否則領不到每坪3萬元補助,但目前「有管無線」,需自付5萬至40萬元拉水、電線路,民衆怒喊不合理。臺電已同意調整並協助退費,但桃園市地政局表示下週纔要開會確認,地方痛批市府、臺電、民航局溝通嚴重不良,受罪的還是重建戶。

桃園航空城電氣、電信、自來水、污水、瓦斯5大管線工程「有管無線」,若施工佈線重建戶需自行負擔保證金,水費約5萬至8萬元,電費則要3萬至40萬元,從街廓外的電箱拉線至街廓區內,再布地下管線至各重建戶周邊電箱,再通水電供民衆重建家園,民衆痛批基礎建設不到位,費用高又不合理。

民進黨籍議員遊吾和表示,市府、臺電、民航局溝通嚴重不良,臺電明知已有相關法規卻不及早提出,等民衆反映才調整費用,釋出假善意。現同意調價,但佈線期程必須明確公告,現今缺工缺料民衆根本無法在期限完成並申請補助,補助已成處罰條例,看得到用不到,政府要考慮現行各種狀況,不要紙上談兵。

國民黨籍市議員徐其萬表示,原先有管無線,若重建戶要開工用水電,竟要自行負擔從外部拉線至街廓區內費用,且保證金高達40萬,嚴重影響重建意願。經協調臺電已允諾從外部拉線至街廓區內的費用由臺電支應,過去民衆若已付款可辦理退費,並重新計價。

臺電桃園區處說明,依經濟部覈准的營業規章規定,各案線路長度及須裝設變壓器等工程計算,因安置街廓該區域尚未有用電戶,故有較先申請的案件其線路長度較長、費用較高的情況,近期已重新覈計費用,並將對已繳費的案件辦理退費,會逐一致電申請人通知說明。

另有關保證金部分,臺電桃園區處指出,臨時電保證金若申請表燈單相用電,保證金是3萬元,申請表燈三相用電保證金則爲10萬元,申請人繳付的臨時電保證金將會在該臨時用電廢止後,扣除尚未繳付的電費辦理無息退還。

桃園市地政局則表示,4月25日交通部召開推動桃園航空城辦理情形專案督導會報討論,請臺電公司、民航局及市府等單位研議可行解決方案,預計下週將於市府召開正式會議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