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港局9月抽查外籍船舶 鎖定壓艙水管理 防堵外來物種入侵

PSCO登輪執行港口國管制檢查。(航港局提供/蔡明亙臺北傳真)

交通部航港局配合東京備忘錄(Tokyo MOU)自今年9月1日,展開爲期3個月的港口國管制重點檢查行動,檢查主題爲「船舶壓艙水管理」。航港局於7大國際商港配置的港口國管制檢查人員,將同步執行,並預計抽查超過200艘外籍目標船舶,提醒船舶營運公司及船東確保船上備有有效的國際壓艙水管理證書、經認可壓艙水管理計劃及其最新修訂版本,並妥善填寫壓艙水紀錄簿,確保船舶壓艙水管理系統的正常運作,符合壓艙水及沉積物管理國際公約規定。

航港局表示,東京備忘錄是亞太地區基於港口國監督的諒解備忘錄,其目的是促進在亞太地區營運的船舶能夠有效、一致地執行IMO等相關公約,並藉由每年訂定CIC檢查,對外籍目標船舶實施港口國管制檢查。爲防止船舶任意排放不同地區之壓艙水,造成水源夾帶病菌與非原生種生物,而影響各國海洋環境與生態平衡,今年CIC重點檢查項目爲壓艙水管理,確保船舶之壓艙水運作及管理遵循國際公約。

航港局長葉協隆表示,我國已連續8年榮登Tokyo MOU船旗國白名單,且於2024年獲得62個國家評比第6名歷史最佳成績,展現我國航政管理的績效;榮獲白名單國家,對降低我國籍船舶受檢頻率,提高船隊營運效率有很大幫助,爲致力與國際接軌並維持佳績,該局將繼續偕同財團法人驗船中心辦理技術講習,向國輪航商宣導本次CIC檢查內容及應處方案,並提供該CIC檢查清單,讓航商妥善因應準備,共同維護海洋生態。

葉協隆說,航港局持續辦理港口國管制檢查員的培訓,透過相關檢查訓練,有效提升檢查員之專業及效能。於執行CIC檢查期間,如發現船舶之壓艙水設備及文件管理不符合國際法規,情節嚴重者,依據商港法第60條規定,該局得將受檢之外籍船舶留置至完成改善後,始準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