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話檢調該辦了!藍委爆罷團用一階段名單灌水二階連署

竹縣第二選區藍委林思銘揭露自己的罷免案,罷團疑似違法灌水二階連署數量。(林思銘辦公室提供/陳薏雲臺北傳真)

竹縣第二選區藍委林思銘揭露自己的罷免案,罷團在羣組號召「一階簽過繼續簽」。(林思銘辦公室提供/陳薏雲臺北傳真)

中選會預計20日召開委員會議,審查首波立委罷免案。中選會18日也公告5藍委未達標需補件。其中竹縣第二選區藍委林思銘就痛批,罷團用一階提議名冊灌水連署高達近3900筆,湊數通過二階門檻,這根本是施行詐術的行爲,矇混過關,中選會不應成爲瞎眼無良裁判。檢調也應該立即介入偵辦。

根據中選會資料,臺中市立委顏寬恆案尚缺2267件連署、楊瓊瓔不足3464件、江啓臣也少2465件,三位臺中立委都面臨補件壓力。而羅明才與林思銘分別也還差564件與1938件。5位罷免案皆須在文到後10日內補件,否則罷免案失效。

林思銘痛批,若扣除「一階提議人重複連署」及「二階重複連署」之份數後,明顯未達二階門檻,中選會應依法宣告罷免案不成立,終結荒謬鬧劇!中選會若刻意護航罷團,宣佈自始無效之連署書可以補件,應是構成瀆職。

林思銘質疑,選罷法第81條第三項「同一罷免案之提議人不得爲連署人。提議人及連署人之人數應分別計算」。清楚寫到「不得爲」,但新竹縣第二選區正在進行的罷免案,罷團明知根據選罷法規定第一階段簽署之提議人不得再爲第二階段之連署人,卻刻意重複混入湊數,在此情況下,罷免案即已不符合法定要見,中選會應依法宣告罷免案不成立,終止這場踐踏法治的大惡罷鬧劇。

林思銘揭露數據表示,罷團故意將第一階段提議人,重複混入第二階段連署人名單中,灌水造假數字,且違規份數竟高達近3900筆,明顯違反選罷法第81條第三項。並且違反選罷法第83條第一項第1款重複連署份數也高達近400筆,顯見罷團根本目無法紀、蔑視法治。

林思銘再說,呼籲檢、警、調應該立即偵辦,調查關於涉僞造文書、冒用個資、妨害選罷秩序等不法「灌水連署」行爲已違反選罷法,除了要給予違法惡意操弄大惡罷的罷團負起該當的法律責任外,更應該勿枉勿縱,讓新竹縣鄉親及社會大衆瞭解,大惡罷就是政治鬥爭。

林思銘表示,中選會應依法行政不能再放任罷團持續補件操作,因扣除掉不合資格之名冊數目後,表示一開始罷團所遞交之連署名冊數目,本就已未達繳件門檻23287份,不符合法定要件,意即從一開始第二階段罷免提案,就已經不成立。呼籲中選會與司法單位應依法有所作爲,守護法治與公義,強烈要求中選會應立即依法宣告罷免案不成立。

最後,林思銘疾呼,中選會身爲選務中立主管機關,對於罷團這樣爭議不斷並惡意操弄大惡罷違法行爲,若中選會仍恣意妄爲、無視行政中立,淪爲執政黨爲操作大惡罷,而能夠技術性一再延長補件時間的政治打手,讓整場民主程序淪爲「球員兼裁判」的荒誕,呼籲社會大衆,這不只是在野黨的危機,更是全體民主社會共同的警訊,「今日面臨的在野黨,就會是明日任何人」,請站出來投下「不同意罷免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