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最高法院宣判!三星掌門人,無罪!

韓國最高法院維持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鎔無罪判決。

當地時間7月17日,韓國最高法院就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鎔不當合併與會計造假案宣判,表示支持兩項下級法院裁決,維持對李在鎔的無罪判決。

李在鎔以及三星集團多名高管“涉嫌在集團旗下第一毛織和三星物產兩家企業合併過程中哄擡第一毛織股價、壓低三星物產股價,以幫助李在鎔以最低費用繼承經營權,並強化他在三星集團內的影響力”。韓國檢方2020年9月提起訴訟。之後,檢方還以“涉嫌擅自改變三星生物製劑2015年會計處理標準,將公司市值誇大虛增4.5萬億韓元”爲由,起訴李在鎔等三星高管。

韓國檢方指控李在鎔涉嫌違反《資本市場法》和瀆職,並提請法院判處李在鎔有期徒刑5年、罰金5億韓元。

2024年2月,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三星不當合併與會計造假案做出一審判決,判處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鎔無罪。與李在鎔一同被公訴的三星集團未來戰略室前室長崔志成、未來戰略室前次長張忠基、未來戰略室前戰略組長金鐘重等13人均被判無罪。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5日在宣判時指出,第一毛織和三星物產兩家公司合併目的並不僅限於強化李在鎔在集團內的影響力,而且沒有證據證明此舉給股東造成損失,該案的所有指控均無確鑿證據。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當時還對第一毛織子公司三星生物製劑公司相關的虛假公示、財務造假案進行了宣判,稱“不能斷定被告人有財務欺詐的意圖”,因此判定被告無罪。

隨後,檢方不服判決,提起抗訴。韓國首爾高等法院當地時間2月3日就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鎔不當合併與會計造假案進行二審宣判,維持一審判決,認定李在鎔無罪。

李在鎔現年57歲,1991年進入三星電子工作,2012年起出任三星電子副會長,2018年反壟斷執法機構公正交易委員會變更他爲三星集團掌門人。2020年10月,他的父親、時任會長李健熙去世。2022年10月27日,李在鎔升任韓國三星電子會長。

2016年11月,李在鎔因涉嫌韓國時任總統朴槿惠“親信干政”案受檢方調查,2017年8月被判有期徒刑5年。2018年2月,他在同案二審中被判緩刑獲釋,但2021年1月在同案重審中被判有期徒刑兩年半,當庭被捕。雖在同年8月獲得假釋,但因刑滿後5年內不得就業的處罰尚未結束,李在鎔仍無法迴歸經營,到2022年8月獲得特赦才全面恢復權利。

綜合自:央視新聞

責編:萬健禕

校對:趙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