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瑜爲總預算召集朝野協商 白黨團驚訝:沒規定也沒前例
立法院昨發出新聞稿指出,院長韓國瑜允諾邀集朝野協商。(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長卓榮泰昨(13日)與立法院長韓國瑜舉行午餐會溝通總預算,達成再舉行朝野協商的共識,立法院昨發出新聞稿指出,院長韓國瑜允諾邀集朝野協商。對此,民衆黨團表示「非常驚訝」,併發函給立法院要求釋疑,審查完畢、三讀通過的法案到底該如何協商?
黃國昌今說,立院昨晚突然發出新聞稿,針對中央總預算案要再召開協商,「老實說,在看到新聞稿以前,我們毫無所悉,且非常驚訝」。
黃國昌指出,依照立院職權行使法相關規定,目前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已經審查完竣、三讀通過,沒有針對已經三讀通過的總預算,再起協商的相關程序、規定,更沒有前例。對於在我國憲政民主運作下,一個已經三讀通過的總預算,到底要怎麼協商、非常困惑、無法理解。
黃國昌說,民衆黨團今將發函院方,請求釋疑,到底要依照立院職權行使法什麼規定?透過怎樣程序去啓動協商?一個三讀通過、審查完畢的法案到底要如何協商?在現行法律上定位是什麼?「這個問題我們百思不得其解,所以黨團正式發函給院方,請求院方針對此事提出進一步說明,才能真正確保臺灣民主法治,也才能維護國會尊嚴。」
民衆黨團今天並以最速件正式發函給韓國瑜辦公室,表示「本黨團於本年2月13日見旨揭新聞稿,深感困惑,敬請釋疑」。
其中提及,針對本院已完成審議、三讀通過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依法應送至行政院,且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等相關法規,並無針對業已審定之中央政府總預算再召集協商之程序規定,亦無相關前例。
函文中指出,黃國昌於本年2月11日當面向韓國瑜請教行政院長卓榮泰,要求針對114年中央政府總預算進行協商乙事,韓國瑜清楚答覆,114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業已審查完竣,無從進行協商。
因此,民衆黨團對立院所發出的新聞稿深感驚訝、無法窺知其中之轉折。函文中表示,「敬請賜知旨揭新聞稿所指之協商,在我國現行法制下應如何定位、如何理解,以維護臺灣民主之法制與國會之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