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泄密頻傳赴陸管制趨嚴 士官以上退役管制3年
爲避免海巡退離職人員遭大陸吸收成爲線民,海巡署6月23日頒佈更嚴格的規範。(海巡署提供)
海巡署近期風波不斷,前金馬澎分署勤指中心莊宗輝涉嫌泄漏國家機密予大陸地區,引發檢調偵辦。爲防範官兵赴陸後遭吸收滲透,海巡署自6月23日起大幅修正赴陸規範,現職皆管制赴陸,士官以上退離職後管制3年,期間不得赴陸。相較於國防部與國安局,此規定在部分人員的管制上仍相對寬鬆。此舉旨在防堵大陸地區滲透吸收線民,確保國家安全,同時也兼顧人員出國的合理權益。
針對外界傳聞海巡人員退離職後全面管制赴陸3年的報導,海巡署澄清指出,6月23日以前的管制辦法主要針對涉密人員,並不包含士官等幹部。但新制實施後,從嚴管制,新增了離退職士官赴陸管制3年規定。至於士兵及一般工友,退離職後即解除管制,與過去的規定並無差異。
海巡署進一步解釋,此次加嚴管制,是因應大陸方面持續透過各種手段吸收我國安全防線內的人員,導致海巡署內部確有發生人員違反相關法令的泄密案件。內部人員透露,海巡署多起泄密案皆與人員赴陸旅遊,經由「朋友的朋友」介紹後被吸收爲線民有關。因此,海巡署不得不頒佈更嚴格的命令,規範人員赴陸行爲,以杜絕潛在的國安風險。
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相關規定,被列管的海巡人員,不論是現職或退離職未滿3年者,若要進入大陸地區,仍需事先提出申請。但若符合特定事由,例如探親、探病、奔喪、因公出差或轉機等情況,並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經由服務機關的政風單位初審,並報送內政部審查許可後,仍可獲准進入大陸地區。這顯示海巡署在強化國安管制的同時,也兼顧了人道需求及人員的合法權益。
海巡署表示,此次通盤檢討赴陸申請管理機制,正是爲了符合當前國家安全情勢的迫切需要,同時也能兼顧到人員出國的合理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