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瓊海市委原書記田志強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據海南省紀委監委消息:經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紀委監委對第八屆海南省委委員、瓊海市委原書記田志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田志強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棄守政治責任,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在工作中搞“一刀切”損害羣衆利益;組織原則缺失,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爲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違反工作要求,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執法活動;貪慾膨脹,將公權力異化爲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田志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衆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海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海南省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後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田志強開除黨籍處分;由海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海南省第八次黨代會代表、瓊海市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海南省委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海南省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