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多舉措推動動植物種質資源安全便利引進
新華社三亞3月21日電(記者羅江)針對種質資源便利引進,海南創新進境植物繁殖材料特許審批新模式、海南自貿港進境跨關區附條件提離種苗快速通關模式、海南自貿港進境種苗有條件實施免於口岸檢疫採樣便利化措施等三項政策措施。
這是記者從海南省新聞辦21日在三亞舉辦的“海南自貿港政策解讀”系列主題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的。
一是進境植物繁殖材料特許審批新模式。企業在辦理進境植物繁殖材料特許檢疫審批的過程中,海關認可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出具的科研立項證明。這項舉措,將大幅降低特許審批的辦理門檻,有效解決了企業自主科研項目在辦理特許項目審批時無法獲得省部級及以上主管部門批准的難題。措施實施後,特許審批的申請主體由實施前的科研院所、高校擴大到了開展科技創新的企業。目前,已實現全國首單新模式下引種業務的落地,進一步拓寬了企業境外引種的來源。
二是海南自貿港進境跨關區附條件提離種苗快速通關模式。從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昆明等口岸進境運往海南自貿港的種苗,經過口岸海關現場檢查並已經取樣送檢的,不需在口岸等待實驗室結果,即可提離到海南自貿港內符合監管要求的場所存放。待結果出具後,企業再辦理通關手續。該項舉措解決了當前海南國際航線少、進境種苗需從異地口岸通關所面臨的通關時間長、種苗存活率低的問題,在全國範圍內首次實現了進境種苗“從國內主要入境口岸到海南自貿港的一站式通關”,實施後進境種苗通關時間壓縮10至15天,種苗存活率提高到95%以上。
三是海南自貿港進境種苗有條件實施免於口岸檢疫採樣便利化措施。在海南自貿港內用於種子質量檢測等特定用途的種苗,從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昆明、海口等口岸進境,經口岸海關現場檢查未見異常的,不進行口岸檢疫採樣,可直接運至海南自貿港內符合監管要求的實驗單位使用。種苗使用結束後,全部作無害化處理。這項舉措的實施,幫助當前開展國際種子質量檢測業務的企業解決了因口岸檢疫採樣後導致樣品數量不足,進而影響檢驗檢測的完整性和國際檢測能力驗證工作開展的問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