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打造國際商事仲裁優選地

經濟日報海口4月12日訊(記者王偉)近年來,海南充分發揮自由貿易港政策優勢,通過出臺法律文件和政策、仲裁製度改革和集成制度創新、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打造國際商事糾紛解決“優選地”,賦能仲裁高質量發展。

海南國際仲裁院是海南省委、省政府爲適應海南自貿港建設需要而改制設立的國際商事仲裁機構,截至今年3月份,該院有仲裁員1358人,其中境外仲裁員佔比近三分之一。改制以來,共受理仲裁案件11731件,標的額289.2109億元,仲裁裁決被法院撤銷0件;受理商事調解案件220件,標的額16.5503億元;受理涉外案件159件,標的額17.84億元,當事人涉及20多個國家和地區。

海南國際仲裁院在全國率先完成機構改制,實現了決策機構、仲裁員隊伍、仲裁規則、治理機制、調解機制和執行機構“六個國際化”。2022年,中央將海南省確定爲全國4個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試點地區之一,海南國際仲裁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納入“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解決機制。

去年,海南率先出臺了《海南自由貿易港國際商事仲裁發展若干規定》,引入臨時仲裁製度。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註冊的企業之間、海南自由貿易港註冊的企業與外國或者我國港澳臺地區的企業之間、外國或者我國港澳臺地區的企業之間的商事糾紛,可以選擇海南自由貿易港爲仲裁地進行臨時仲裁。

2024年11月29日,海南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海南自由貿易港商事調解規定》,並於今年3月1日實施。在此框架下,海南省仲裁協會借鑑《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國際商事仲裁示範法》等國際規則,結合實際制定了《海南自由貿易港臨時仲裁規則》,進一步完善臨時仲裁製度。

國際獨立仲裁員陶景洲認爲,海南臨時仲裁規則不僅引入調解制度、第三方資助規定和早期駁回程序,還超越了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的相關規則。海南臨時仲裁的高效率和低成本也是其突出優勢。

海南省司法廳黨委書記、廳長王磊表示,加強涉外法治建設是當下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應對外部風險挑戰的當務之急,仲裁作爲涉外法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推進海南自貿港對外開放中的作用將日益凸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