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張廖萬堅律己 不如先停職(孫榮富)

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遭爆料公務出訪帛琉卻「與妻子同行」甚至還同搭公務車。(中時資料照)

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公務出訪帛琉卻「與妻子同行」甚至還同搭公務車。雖然張廖萬堅表示:「自費」、「絕對沒有去爭取任何運動部的任何職務」而且強調:「如果我所言不實,我願意辭職。」然而,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說:造成社會觀感不佳要檢討。這是對自家人違失的輕輕放下。張廖萬堅身爲教育部次長,真是「言教不如身教」,完全就是負面教材的範本。

首先,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讓自己非屬公務編制內的妻子同搭公務車,就疑有涉及「利益衝突迴避原則」的違失,沒有完成相關調查之前,是無法證明是不是有利用公務或職務之便,讓妻子享有中華民國或教育部的公家資源或不當利益?

第二,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的妻子,假如不是教育部或其相關部門的教育專業人員,真不知在相關專業公務行程裡,民進黨政府的教育部次長是怎麼向帛琉或其他外賓介紹他的妻子?就算張廖次長的外語能力較差,張廖妻的外語能力佳,也有其他外語佳的公務人員可以替代,爲何非得要「與妻同行」呢?

還是,民進黨政府的教育次長此次的公務行程「必須與妻同行」,已經過教育部長鄭英耀的核準?倘若如此,那又是什麼不可公開、見不得人的理由?否則,自家人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又怎麼會承認是:社會觀感不佳呢?

這不僅是社會觀感不佳而已,更不是一句要檢討就可避重就輕。再說,吳思瑤說表示:「要檢討」是要張廖萬堅「自我檢討」?教育部行政調查或政風調查?還是,動用民進黨的「黨紀處分」?就算張廖妻是自費,民進黨身爲執政黨,也不能「嚴以律人、寬以待己」。

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當然要「被檢討」,不是自我檢討而已。但不是民進黨自家人門關起來唬弄一下臺灣民衆,也不是自家人的「事後碎碎念」要張廖萬堅「別再有下次」,這種形式主義的做法;而是,民進黨要限時限期召開考紀會;教育部政風單位要真的動起來,不能因爲張廖萬堅位高權重而做做樣子。

不論,張廖萬堅本人、教育部或是民進黨,都應該將張廖萬堅「與妻同行」出訪帛琉同搭公務車,當作一件正事、大事來看待。不妨,先將教育部長張廖萬堅「予以停職」進行相關調查,這纔是「言教不如身教」該有的正面意義。

(作者爲新黨輿情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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