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大陸以涉臺公共政策體系推進兩岸融合(鄭振清)

大陸全國政協主席王滬寧10日主持第十四屆全國政協三次會議閉幕會。(新華社)

2025年3月初,大陸「兩會」上發佈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完善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和政策」新表述;全國政協主席王滬寧在出席2月底的對臺工作會議,3月初參加全國人大會議臺灣代表團審議時,都提出「塑造祖國必然統一大勢」新表述,傳遞出大陸推進新時代解決臺灣問題的總體方略和政策方向。

「完善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和政策」這一表述,可以追溯到國臺辦等於2018年2月底發佈的《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31條」措施)、2019年11月發佈的《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26條」措施)。過去幾年,國臺辦聯合其他部委還出臺過「農林22條」、「助力臺企11條」等促進對臺融合的措施。大部分省級和地市級政府也基於自身政府職能出臺了超過3000條與之相配合的工作措施。

此次《政府工作報告》涉臺表述的新亮點是要把這些「措施」提升到「制度和政策」的層面加以「完善」。這意味着大陸對臺融合發展的各種工作措施將走向制度化和政策體系化,形成一個更加完善的涉臺公共政策體系。

從近年大陸對臺工作實踐來看,實現「制度化」已經有了良好的工作基礎,具體表現爲地方對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措施的法制化和體制機制建設。2022年7月,江蘇省人大常委會通過了《江蘇省對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促進條例》,這屬於省級地方立法性質,推動江蘇省對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工作的法制化和常態化。2023年9月,大陸決定在福建省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此後福建省不斷推出深化閩臺融合發展的系列政策,不斷健全示範區運行的體制機制。

進一步看,完善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和政策,指向涉臺公共政策體系的構建。自2018年2月底對臺「31條」措施發佈以來,各種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爲主題的政策措施一般都涉及大陸各級政府和各部門的職權職責,廣泛覆蓋經濟、社會、金融、科技、文化等公共政策與公共服務,自然形成了一個涉臺公共政策體系。這些涉臺公共政策的受衆爲臺灣地區居民,目標爲促進各地對臺融合發展,將賦予臺灣居民與大陸居民同等的經濟社會待遇;而且,涉臺公共政策由公權力部門公開發布,具有公共性、綜合性、系統性和針對性,是大陸將國家發展與國家治理現代化外溢到國家統一進程的體現,是從內戰導致的兩岸分離分治到走向兩岸融合與統一的必經之路。無論未來兩岸統一的具體方式如何,這一吸引臺灣民衆融入大陸經濟社會發展、共享「中國式現代化」成果的政策體系,都將長期持續和有效。

大陸推進涉臺公共政策體系完善,是「塑造祖國必然統一大勢」的基本政策推力,這與大陸團結廣大臺灣同胞、堅定支持島內愛國統一力量、打擊「臺獨」等重點任務相輔相成。推進涉臺公共政策體系不斷完善,促使兩岸融合發展走向深化,可以爲完成上述重點任務提供強大的制度依託和政策推力。(作者爲清華大學臺灣研究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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