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發佈關於防止猴痘疫情傳入我國的公告

人民財訊3月4日電,3月4日,海關總署發佈關於防止猴痘疫情傳入我國的公告:來自猴痘疫情發生國家(地區)的人員,如接觸過猴痘病例或出現發熱、頭痛、背痛、肌痛、淋巴結腫大、皮疹和黏膜疹等症狀,進境時應主動向海關申報,海關人員將按規定程序開展采樣檢測並採取相應的醫學措施。公告內容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6個月。據悉,世界衛生組織2月27日宣佈,猴痘疫情仍構成“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