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查獲木炭2噸
近日,廣州海關所屬清遠海關關員在對一票以跨境電商貿易方式申報出口的“紙巾、膠瓶”等商品進行查驗時,在集裝箱內部發現一批未向海關申報的木炭。經清點,總重2噸。木炭屬於國家資源類產品,每燒製1噸木炭需消耗5—10噸天然木材。根據《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林業局公告(2004年第40號)》,木炭被列入《禁止出口貨物目錄》(第二批),原料爲非竹子的木材(不包括果殼炭、果核炭、機制炭等不以木材爲原料)直接燒製的木炭禁止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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