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小入學標準 各唱各調
少子化偏鄉小校忙招生,市區明星學校卻擠爆,各縣市雖頒訂總量管制相關辦法,但學校面臨地方壓力,另訂管制作業要點,標準寬鬆不一,各唱各的調。
不少家長以爲,設籍學區內並有居住事實,就可就讀該學校,其實不然。
以新竹縣爲例,國中小設籍學區入學順序,第一爲身障、低收、父母雙亡或重大傷病等弱勢學生,以及編制內教職員的員工子女;第二順位爲父母或監護人居住在學區內的自有或租賃房屋。
臺中市公立國中小新生入學要點規定,依設籍先後分發至額滿爲止。彰化縣作業要點接近臺中市,總量管制學校以每年5月15日爲基準點,依設籍先後登記入學。
不過,有校長坦言,該怎麼排序學問大,除參酌各縣市大原則,鄰近學校也會彼此參考,就怕惹爭議。
以臺中市熱門學校爲例,入學第一順位爲父母在學區內買房子或經法院公證租賃契約,兄姊在同校就讀也可優先入學;第二順位無自有住宅,但有居住的事實,可檢附水、電費或市內電話等繳費單,若僅設籍卻無法提出居住證明,通常很難排進去。
臺中教育大學主秘陳盛賢說,要解決總量管制引起的亂象,各校應發展教學特色,吸引學區學生就近入學;若真的人數太多,就要總量管制,入學順位可因地制宜,兼顧公平與人情。
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教授王智弘建議,受管制學校應該提早溝通,讓家長得知入學序號,避免太晚得知措手不及,反彈也會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