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生網購取貨「假同學」硬要借錢 搶走他皮夾2小時被逮

▲國中生網購據點取貨遇搶匪,警方案發2小時逮捕鍾嫌搶匪法辦。(圖/記者楊永盛翻攝,下同)

記者楊永盛/苗栗報導

苗栗縣頭份市一名14歲的張姓國中男生,27日晚獨自到市區的網購據點取貨時,途中遭到鍾姓男子搭訕佯裝借錢,國中生緊張不知所措,掏出皮夾取信鍾男時,鍾見內有1100元現金後,涉嫌動手搶走現金後騎機車逃竄。警方據報後2小時逮捕鍾嫌法辦。

頭份警分局今(29日)表示,27日晚上7時3分許接獲張姓國中生(14歲)報案,指他在頭份市中山路蝦皮門市要取貨時,遇到一名自稱是他同學的男子搭訕,開口要跟他借錢。

張男原本以「身上沒有錢」理由回絕,但對手仍一直糾纏不放他走,迫於無奈拿出皮夾想要證明沒有錢,結果意外被對方看到皮夾內有現金1100元,趁他不備之際,動手搶走現金後迅速騎機車逃逸。

警方循線調閱路口監視器,確認搶奪嫌犯騎乘機車逃逸,鎖定涉嫌車牌和監視器影像特徵,經被害人指認特徵相符,警方2小時後逮捕鍾姓男子(20歲),鍾嫌坦承不諱,全案依搶奪罪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