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佈關於做好自由貿易試驗區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進高水平制度型開放試點措施複製推廣工作的通知
財聯社7月3日電,國務院發佈通知稱,經過一年多的試點試驗,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了一批引領性、標誌性制度創新,形成了一批具有較高含金量的先進經驗和典型案例。爲用好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的試點經驗,在更大範圍釋放制度創新紅利,以高水平開放推動深層次改革、高質量發展,現就做好複製推廣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區、各部門要深刻認識當前形勢下做好複製推廣工作的重要意義,認真抓好、抓出成效。複製推廣工作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深入實施自由貿易試驗區提升戰略,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構建與中國式現代化相適應的管理制度和監管模式,打造透明穩定可預期的制度環境。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強化主體責任,加強對複製推廣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明確責任人、時間表、路線圖。要因地制宜做好複製推廣工作,充分考慮實際情況,重點推進企業和羣衆急需的試點舉措,做好與其他改革開放試點措施的相互協調、相互銜接。要全面準確宣傳解讀,及時總結提煉好的經驗做法,確保複製推廣工作取得實效。
三、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各地區複製推廣工作的支持指導。對確需制定具體意見、辦法、細則、方案的,應在本通知印發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商務部要加強統籌協調,推動解決複製推廣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四、各地區、各部門要統籌開放和安全,完善風險防控制度,加強風險評估預警,強化風險防範化解,在推動措施落地見效的同時,實施與之相適應的風險防控措施,健全權責明確、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簡約高效的監管體系。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不斷調整優化實施舉措。重大事項及時按程序請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