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常務會議解讀|事關水上交通安全,國務院作出部署
新華社北京5月9日電(記者葉昊鳴)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國家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和救助系統佈局規劃(2025-2035年)》。會議同時指出,近期一些地方安全事故接連發生、教訓深刻,表明安全生產任何時候都不能掉以輕心。
我國水上交通安全形勢極爲複雜,水上活動以客貨運輸爲主,船舶大型化趨勢持續加大,交通流量和交通密度不斷增加,一旦發生重大事故,容易引發羣死羣傷的災難性後果。近年來,隨着水路運輸的快速發展和海洋開發利用力度加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風險也隨之增加。
會議指出,要加快建設現代化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和救助系統,強化部門和地方協調聯動,加強重要裝備和關鍵技術創新,創造條件吸引社會資本參與重大監管救助工程項目,爲交通強國建設提供堅實保障。
長期以來,我國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機制由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和搜救應急指揮兩大機制構成,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別履行相應職責。業內人士認爲,面對當前不斷增加的水上交通安全事故風險,必須進一步加快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和救助系統建設,全面提高其監管和救助水平,強化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現代化能力水平建設,不斷提升國家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和應對水上突發事件的能力。
會議指出,要進一步壓實各方責任,尤其是要在“防”上下更大力氣,紮實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對重點領域重點場所重點問題採取更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整治,堅決防範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切實維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當前,爲切實築牢水上交通安全防線,保障羣衆出行安全,不少地方交通運輸部門開展拉網式安全隱患排查,對城區內碼頭、渡口、船舶進行細緻檢查,重點排查船舶證書、救生消防設備配備、船員資質等情況。同時,加強對重點水域、重點時段的巡航檢查力度,嚴厲打擊超載、無證駕駛、非法載客等違法行爲,切實維護水上交通秩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