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航空工會理事長誆福委會 私宅裝潢成豪宅A租金自肥1060萬

臺北地檢署

國泰航空臺灣分公司產業工會理事長任睦杉,因擔公司職工福委會主委時,以設置員工休閒活動場所爲由,瞞隱福委會將自己淡水毛壞屋作爲員工休閒會館,支付94萬多元租金,還花721萬高價裝潢成豪宅,另指示福委會支付245萬元買7人座豪車給自己,「自肥」1060萬多元,事後福委會提告,臺北地檢署曾經2度不起訴,案經檢方第3度偵查,今天(14日)依背信罪起訴任男,並請法院宣告沒收不法所得。

起訴指出,國泰航空職工福委會歷年結餘款自2015年12月22日爲止爲新臺幣1810萬4589元,但任男利用身兼產業工會理事長、職工福委會主任機會,將福委會經費「自肥」。

任男未曾向國泰航空員工徵詢或討論,先於2015年12月23日利用其勞工代表派的多數優勢通過決議,將租用場地作爲公司員工休閒會館,同年4月8日,在福委會會議中通過設置員工休閒活動場所。

任男隱瞞休閒會館地點,直至任男2016年3月5日簽約購置淡水區的毛壞屋後,會務幹部才知悉地點在新北市淡水區,任明知該地點與員工工作地點甚遠,使用性不高,指示同年5月福委會臨時委員會通過裝潢費用500萬至600萬元,另與廠商簽約,動支福委會經費共721萬1514元,將任的毛壞屋裝潢至美輪美奐。

任還將該屋做爲產業工會辦公室使用,向福委會聲稱該屋月租5元,扣除工會使用部分空間,每月租金3萬8000元,18個月租金68萬4000元,連同倉庫12月租金26萬元,共計94萬8000元,福委會匯款後至工會帳戶,任男提領100萬元。

由於任將自己私產作爲員工休閒會館,因地點甚遠,僅任及工會代表使用,任男2017年在福委會上指稱要接送員工到休閒休館爲由,編列250萬元購車費用,並決議通過,任以245萬元購買7人座豪車,卻登記在自己名下,據爲己有。

福委會提告,北檢兩度不起訴任男,但高檢署一再發回北檢續查,北檢第三度偵查後,認定任男利用職務機會自肥獲利1060萬9514元,依背信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