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碳權交易冷 逾半年僅4筆
國內碳權交易慘淡、逾半年僅成交4筆、金額21萬。(本報資料照片)
碳權交易所受環境部委託辦理國內碳權的交易及拍賣,去年10月正式啓動「國內減量額度交易平臺」,企業購買碳權可抵碳費,但平臺上每公噸碳權要價3000元以上,相較碳費最高每公噸僅300元,價格落差過大,實際交易卻十分慘淡,上路快1年僅成交4筆、金額21萬。學者分析,2026年試行總量管制排放交易(ETS),仍難以改變碳權交易狀況,呼籲環境部確保碳費制度走到2030年、費率穩定上升,再研議ETS上路期程。
國內減量額度交易平臺已成交4筆,當中共3筆由臺灣地方再生公司購得,包括「臺北101大樓停車場採用高效率光源專案」、「漢寶農業可再生能源專案」以及「漢寶農畜產第3期污水場沼氣發電計劃」,每公噸要價3000至4000元。另外,友達光電公司華亞廠SF6破壞去除減量抵換專案售價每公噸3800元,由香港商南德產品驗證顧問公司臺灣分公司購得25噸。
目前平臺上仍有漢寶農畜產企業公司2專案,剩餘747公噸碳權在販售,以及華夏海灣塑膠公司上架4335公噸碳權,每公噸要價3000元。碳交所總經理田建中表示,相較國內交易所的碳權,國際主流使用的碳權多屬自然碳匯類型,每公噸爲20至30美金(約新臺幣600至910元)。
碳審會委員、臺大氣候變遷與永續發展國際學程兼任助理教授趙家緯則認爲,碳權價格相較於碳費明顯高,導致交易量明顯較少,而目前碳權仍集中在少數企業,就算明年ETS制度試行恐怕也難以撼動。
他強調,建立ETS制度須接軌國際減少碳排上限,環境部長彭啓明不斷釋放明年試行ETS制度,將使碳費制度受到質疑,建議應該碳費制度至少走到2030年後,待ETS制度建構完整,再討論上路期程。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表示,ETS制度是政府規範各產業指定的碳排放上限,若有業者超額排放,必須購買碳權纔可以抵銷,否則將面臨罰鍰,環境部在設計未來的ETS制度,會避免配給企業過高的排放額度,避免降低業者減量誘因。
碳權買方、臺灣地方再生公司總經理賴欣儀表示,對照中國大陸將碳權視爲金融商品的現況,臺灣碳權交易情形確實較爲保守,希望未來政府至少先簡化碳權購買流程,並授權地方政府一起推動碳權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