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法 刪除國保欠費罰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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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國民年金法》明定,配偶必須負連帶繳納保險費的義務,如經催繳仍不繳,將被處以3000至1萬5000元罰鍰,引發詬病。立法院昨進行部分條文修正案審查,刪除命配偶繳納的規定,避免陷入「懲罰婚姻」的疑慮。另院版針對國民年金基本給付額度加碼,由原4049元提高至5000元,朝野立委更喊到萬元,最後因財務考量,未取得共識。

國保以對配偶罰款的手段,保障被保險人經濟安全,引發「懲罰婚姻」的爭議,也有違民法夫妻財產分離原則。實務上曾發生夫妻分居、已協議離婚,但配偶仍須負擔繳納保費的義務。

有鑑於此,政院、朝野立委都支持解決「國保欠費罰配偶」的問題。昨立院通過政院版本第15條修正條文,維持配偶間連帶繳納的宣誓性條文,但刪除處罰內容。衛福部長石崇良說,雖然連帶繳納義務留着,但不再具有強制性。

依《國民年金法》第55條,允許請領年金給付的被保險人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存入給付之用,且專戶內的存款,不得作爲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的標的。然而,一次性給付,如生育、喪葬給付,卻未被納入。

勞動部勞保局國民年金組組長烏惟揚表示,一些民衆出現債權、私人民間債務問題,帳戶會被扣押,得和法院協商才能領回給付。昨立法院通過臨時動議,將原條文中「年金」2字刪除,讓一次性給付也適用,保障民衆權益。

另院版針對基本給付額度加碼,由原4049元提高至5000元,身心障礙者則增至6715元,預估年增156.3億元支出,朝野立委更提出加碼至6000到1萬元,最後均未獲共識。石崇良說,若加碼到7000元,新增支出將達483億元,8000元是650億元,1萬則是933億元,希望各界支持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