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輸了!臺中市黨部房地為不當取得財產 打行政訴訟判決今出爐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前年認定國民黨臺中市黨部是國民黨不當取得的財產,處分移轉爲臺中市政府所有,國民黨不服提訴願被駁回,再提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判決國民黨敗訴,可上訴。
黨產會認爲,國民黨臺中市黨部1946年起無償使用日據時期臺中市役所建物,作爲辦公廳舍近40年,1984年國民黨臺中市黨部以臺灣省民衆服務社臺中市支社名義,召集臺中市長、臺中市議會議長、臺中市政府各局處官員商討辦公廳舍搬遷工作,會議中決議由市府提供相關經費及行政協助。
黨產會指出,臺中市政府經費編列3500萬元作爲搬遷補助費,之後由國民黨臺中市黨部以臺灣省民衆服務社臺中市支社名義,向臺中市政府收取,用於購買現臺中市黨部土地。
黨產會認爲,國民黨臺灣省黨部收受臺中市黨部上繳購買土地後的補助費餘款來興建建物,之後土地及建物陸續移轉登記國民黨名下,認爲臺中市政府支付3500萬元搬遷補助費,實際受益者爲國民黨,而土地及建物爲國民黨不當取得的財產,命移轉爲臺中市政府所有。
國民黨不服提訴願被駁,再提行政訴訟救濟,臺中市政府事後將國民黨臺中市黨部產權登記爲市府所有,由市府財政局管理,但因案件仍在訴訟中,市府依租用公有地方式,每月徵收使用補償金約12萬元。
國民黨臺中市黨部。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