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大亂鬥「沈伯洋摔頭、柯建銘噴杖」 朝野10立委被起訴

▲立委沈伯洋在2024年7月國會大亂鬥中,被從人羣上方拉扯摔落受傷。(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立法院朝野立委在2024年間,多次因《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選罷法》、《公投法》審議問題,在議場內外發生霸佔主席臺、排隊搶登記等推擠衝突,事後互相提告,臺北地檢署12日公告9件相關案件偵查終結,國民黨籍立委謝龍介、廖偉翔、邱鎮軍、黃健豪、黃仁、王鴻薇、陳玉珍,民進黨籍立委柯建銘、林淑芬、林楚茵分別被依傷害、強制等罪起訴。

起訴指出,立法院在2024年5月17日晚間7點左右,國民黨團排成人牆維護主席臺,希望《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能直接進入審議,民進黨團則希望先實質討論再行表決,雙方在議場內對峙叫囂,綠營的邱志偉突破藍營人牆,趴跪在主席臺右側延伸的長桌上,試圖靠近主席臺。

藍營廖偉翔、邱鎮軍、黃健豪見狀,用力將邱志偉推下長桌,搭配謝龍介從反方向使勁拉扯,邱志偉因重心不穩跌到主席臺前方走到,導致頭部外傷並腦震盪症候羣、頸部鈍挫傷。

而綠營沈伯洋當時爲了進入議場,從主席臺右後方大門爬越人羣,被藍營邱鎮軍拉住衣服、領子扯下,導致沈伯洋背部撞擊桌面後、以頭朝下的姿勢摔落走道,頭部與四肢都受傷;郭國文則是站上長桌朝主席臺前進時,被黃仁的雙手朝腰際一推,郭國文翻落地上造成尾椎骨折。

▲柯建銘敲擊柺杖,導致前端斷裂飛出打到徐巧芯 。(資料照/記者陳煥丞攝)

5月24日上午,國會預定審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綠營林淑芬準備在會場懸掛布條宣示立場時,試圖把站在前方的民衆黨籍麥玉珍推開,麥玉珍回身把林淑芬的手臂撥開,雙方發生肢體衝突,林淑芬揮打麥玉珍臉部,麥玉珍則腳踹林淑芬但落空,旁人上前勸阻避免事態擴大,事後麥玉珍提告,林淑芬則未提告。

7月8日清晨,立院內政委員會繼續審查《公職人員選罷法修正草案》,多名立委爲了爭搶座椅發生爭持,林淑芬與王鴻薇因此發生拉扯,林楚茵口出「你抓我幹嘛」並推向王鴻薇,王則反手掌摑林,林接連踹向王,雙方事後檢具傷單提告。

到了3月25日晚間,國民黨提案公投,當時的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以伸縮柺杖用力敲擊桌面2次,不慎導致柺杖前段飛出,擊中站在桌子另一側,距離約178公分遠的徐巧芯,過失造成徐右手肘鈍挫傷。

檢察官起訴指出,依司法院釋字435號解釋,認爲《憲法》第73條規定,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爲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目的是以言論免責權保障,確保立法委員行使職權無所瞻顧。但越此範圍與行使職權無關之行爲,諸如蓄意之肢體動作等,顯然不符意見表達之適當情節致侵害他人法益者,不在《憲法》上開條文保障之列。

最後包括謝龍介、廖偉翔、邱鎮軍、黃健豪、黃仁、王鴻薇、陳玉珍、柯建銘、林淑芬、林楚茵等10人,分別被依傷害、過失傷害、強制等罪起訴,另外郭國文指控洪孟楷、張嘉郡、呂玉玲把他推下主席臺成傷,以及陳亭妃控告徐巧芯在登記進入議場的推擠中踹人2案,因查證後犯罪嫌疑不足,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