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預告悔過執行新規 後備軍人教召也納入執行
國防部過去曾向立法院說明悔過室整建後的畫面。圖/翻攝國防部專案報告
國防部日前預告「悔過室設置辦法」修正草案,除明訂官兵接受悔過不算役期,將悔過室管理層級從「室長」提升至「主任」外,並將接受悔過者不列現役的範圍,新增明訂包括「後備軍人及補充兵應召在營期間」,意即後備軍人教召違規,也可能被送悔過,不列計教召時間。
國防部近期預告「悔過室設置辦法」修正草案,定義「悔過,於指定處所實施悔過教育;其期間爲1日以上15日以下,執行期間不列計現役期間及退伍(休、職)年資。」而悔過室的設置,由原各司令部,改由國防部統籌規劃、各司令部督導部隊設置及管理。被指定實施悔過教育的部隊,以軍團級或比照軍團以上部隊爲原則。國防部下轄的行政法人,也得自行指定處所或委託管理單位,準用悔過規定。
至於悔過教育課程的內容,從原「軍紀教育、法治教育、基本教練、心理輔導、體適能活動及其他教育課程等」,改爲「軍紀教育、法治教育、基本教練、心理衛生教育、修復式教育、體能訓練及其他相關課程」,增列心理衛生教育、修復式教育,並將「體適能活動」修正爲「體能訓練」。悔過須尊重被懲罰人之人格尊嚴,嚴禁體罰或凌虐。
悔過室原置室長1人、副室長一人及教誨士、兵若干人;新規定改爲管理單位應於悔過處所置主任1人,綜理悔過處所管理及相關事宜;副主任1人,協助主任處理悔過事務,及管理士(兵)若干人。至於悔過室的專業訓練及鑑測事項,由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督導所屬憲兵訓練中心辦理。
國防部去年曾宣告,官兵接受悔過教育不算役期,新規定記載悔過不列計現役期間外,同時新增自悔過懲罰執行之始日停止計算至悔過懲罰執行之末日,不列計現役期間,除常備兵服現役、軍事訓練期間外,也包括後備軍人及補充兵應召在營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