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3號4車連環撞!30歲女未保持安全距離釀禍 2人輕傷送醫
國道3號南下215.8公里處(霧峰系統路段)今(11日)上午7時44分發生4車連環追撞事故。(圖警方提供/簡銘柱翻攝)
國道3號南下215.8公里處(霧峰系統路段)今(11日)上午7時44分發生4車連環追撞事故。(圖警方提供/簡銘柱翻攝)
國道3號南下215.8公里處(霧峰系統路段)今(11日)上午7時44分發生4車連環追撞事故。(圖警方提供/簡銘柱翻攝)
國道3號南下215.8公里處(彰化路段)今(11日)上午7時44分發生4車連環追撞事故,一名30歲戴姓女子疑未保持安全距離,撞上前方60歲曾姓男子駕駛的車輛,後方43歲陳姓男子閃避不及,再追撞41歲李姓男子的車,導致二次推撞,戴女的車尾也遭波及。事故造成戴女、陳男2人輕傷,送亞大醫院治療,現場於8時10分排除,但已造成後方回堵約2公里。
國道警方初步調查,戴女駕駛小客車行駛內側車道時,疑似未保持安全距離,先追撞前方曾男的車輛,後方陳男見狀煞車不及,先撞上李男的車,再推撞戴女的車尾,形成「連環碰」。詳細肇責仍待進一步釐清,但若確認未保持安全距離導致事故,最高可開罰3600元,若致人重傷或死亡,甚至可能吊銷駕照。
國道警察第七大隊呼籲,用路人「安全距離保持好,養足精神上國道」,如未注意車前狀態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將吊扣或吊銷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