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署三管齊下助供水穩定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表示,其中爲爲協助地方政府進行自來水系統布建,近五年共完成撥用44筆、面積2.86公頃國有土地給地方政府,進行自來水改善相關工程。

國產署也配合臺灣自來水公司設置自來水加壓站、延管工程及相關設備需求,依《國有財產法》出售、出租87筆、面積12.71公頃國有土地;以及依《自來水法》提供186筆、面積2.48公頃國有土地埋設自來水管線,改善及穩定民生用水。

在出售、出租的部分,國產署舉例,例如爲了穩定南科臺南園區的供水,國產署即提供臺南市地區的國有土地,供臺灣自來水公司興辦自來水管線相關工程。

協助地方政府進行自來水系統布建的撥用部分,包括協助新北市石碇區公所撥用國有地,改善無自來水地區居民長期飲用山泉水問題;配合臺南市楠西區公所及臺東縣卑南鄉公所設置自來水加壓站及配水池,解決用水問題。此外則是提供金湖鎮太武段國有土地,協助金門縣自來水廠新建太武配水池。

財政部表示,自來水系統布建屬於基礎建設,中央與地方須通力合作,只要涉及國有土地用地問題,財政部都會積極協助;自來水事業對民生及產業影響很大,國產署將持續協助各機關及自來水事業單位取得國有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