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嚴禁以“新能源”、“替代能源”等名義銷售以汽油或者柴油爲主要成分、不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車用燃料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動成品油流通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其中提出,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爲。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統籌協調對成品油流通領域違法違規行爲的監督查處,嚴禁以“新能源”、“替代能源”等名義銷售以汽油或者柴油爲主要成分、不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車用燃料,嚴肅查處油品質量不達標、非法調和成品油、將非標油品作爲發動機燃料銷售給成品油零售商或者發動機燃料使用方等行爲,指定部門牽頭常態化開展成品油流通領域無證無照經營的專項整治工作,嚴厲打擊無證無照經營及自建油罐、流動加油車(船)和黑加油站點等擾亂市場秩序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