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3掉落金屬片!柳營段17車閃避不及輾壓 釀4車連環撞4傷

▲國道3號南向322.8公里柳營路段,有不明車輛沿途掉落金屬物品,造成17輛自小客車閃避不及輾壓。(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劉人豪/臺南報導

國道3號南向322.8公里柳營路段,昨(7)日晚間有不明車輛沿途掉落金屬物品,造成17輛自小客車閃避不及輾壓,其中有1輛自小客車失控,與另3輛自小客車發生碰撞,共造成4人受輕傷。

國道警方指出,7日21時20分許,不明車輛行駛於國道3號南向322.5至330公里路段,沿途掉落疑車輛避震系統連結葉片彈簧金屬物品於車道上,造成17輛車閃避不及輾壓而肇事。其中有1輛自小客車因輾壓掉落物致失控,再與另3輛自小客車發生碰撞,共造成4人受輕傷,各車駕駛無飲酒情形。

國道警方表示,將調閱該路段CCTV影像及相關資訊,追查該掉落物品之肇事車輛,並通知車主到案說明。呼籲用路人平時應注意車輛機件保養,行車前務必檢查車輛狀況,以避免車輛發生爆胎或故障。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1條規定:汽車行駛道路,車輛機件、設備、附着物不穩妥或脫落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一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前項情形,因而致人受傷者,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裝載物品應嚴密覆蓋、捆紮牢固,避免滲漏、飛散、脫落、掉落造成事故,危害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安全,如有違反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汽車駕駛人三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因而致人受傷者,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