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前公職人員追討逾1億元民間借款,勝訴後被控涉嫌“三宗罪”

7月25日,經過兩天的開庭審理,備受關注的貴州前公職人員放貸案在貴州安順市西秀區法院第三次公開審理後休庭。公訴機關指控以詐騙罪、妨害作證罪、虛假訴訟罪追究被告刑責,被告辯護人作無罪辯護。

據瞭解,今年63歲的李先生是貴州安順市人,以前在貴州畢節市織金縣農業局上班,1995年離職下海後在貴州多個地方主要從事成品油以及投資建設加油站等生意,經過近10年打拼積累了一定資金。2005年開始,當地多家企業向李先生借款,並約定利息。借款到期後未被歸還,李先生起訴後勝訴,至今未完全收回判決款。

2023年5月24日晚,李先生在家被安順市公安局西秀區分局民警帶走,隨後以涉嫌詐騙罪被刑拘。西秀區檢察院指控稱,李先生通過“倒賬”手段製造銀行現金取款憑證,並要求被害人出具收到現金收據等手段惡意捏造虛假給付事實,以“利轉本”方式虛構被害人新的借款事實,虛增借款本金,同時爲實現其非法佔有被害人其他財產的目的,在借貸前均誘使被害人與其簽訂虛假商品房買賣協議,以掩蓋他們之間真實的借貸關係,在被害人無力償還債務之後,李先生利用手中通過多重套路手段獲取的虛假證據,以捏造的事實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通過司法途徑確定“虛高債務”,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產。

西秀區檢察院認爲,李先生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非法侵佔他人財物,最終認定其犯罪金額合計約1.3億元,數額特別巨大,其中約1.1億元屬犯罪未遂;與他人惡意串通,在訴訟活動中提供虛假證據,妨害司法秩序,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妨害作證罪、虛假訴訟罪追究其刑責。

李先生妻子告訴奔流新聞記者,此案曾在2025年5月下旬和6月初公開開庭兩次,每次都是連續審理3天,7月24日已是第三次開庭審理,律師全程做的是無罪辯護。她說,丈夫當初打民間借貸官司時部分細節確有不實陳述,他之所以那樣其實就是擔心開發商賴賬,其目的是拿回雙方約定的利息,根本不是爲了套路他人,希望西秀區法院公平公正審理此案。

來源:奔流新聞(首席記者張鵬翔 實習生沈嶸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