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音 保安林遭棄3.5噸垃圾 2嫌送辦
桃園市觀音區白沙屯段保安林地去年12月16日晚間遭人棄置約3.5立方公尺的營建廢棄物及垃圾,檢警環掌握2嫌犯身分,並依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警方提供/廖姮玥桃園傳真)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大溪工作站,去年12月16日至桃園市觀音區白沙屯段保安林地巡邏時,發現有人惡意棄置約3.5立方公尺(約合3.5噸)的營建廢棄物及垃圾,立即通報桃園地檢署指揮偵辦,經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調閱相關監視畫面比對,循線查獲36歲詹姓及40歲張姓嫌疑人,並於今年2月持搜索票查扣涉案的貨車等證物,將2人依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偵辦。
據悉,張男聯絡詹男協助處理營建廢棄物,2人駕駛小貨車於去年12月16日晚間,承載大量廢木材、廢矽酸鈣板、廢塑膠、廢磚瓦及其他垃圾等,尋找人跡罕至偏僻處伺機傾倒。
2人認爲觀音區接近臺61線的白沙屯段保安林地鮮少有人經過,選擇在該處丟棄,來回約5趟次。保七總隊第五大隊今年初接獲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大溪工作站通報,隨即會同環保局人員展開調查。
警方調閱監視器後掌握張男、詹男身分,報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偵辦人員見時機成熟,於今年2月持搜索票,至2人住處查扣涉案的貨車等證物,並將詹姓、張姓男子依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移送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
桃園市環保局表示,廢棄物應依環保法規合法處理及清除,非法清運廢棄物並任意棄置的行爲,已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及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並要求違法者限期清除廢棄物。環保局嚴正譴責存僥倖心態的民衆,目前已設置多處科技執法設備,呼籲不肖人士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