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教還虐童?傳教保員搧幼童巴掌 苗縣府:依法調查處理中

苗栗縣議員陳光軒今天傍晚披露竹南一所幼兒園,有教保員對幼童搧巴掌的不當管教行爲。圖/翻攝陳光軒臉書

苗栗縣驚傳有幼兒園教保人員對幼童搧巴掌的不當管教事件!縣議員陳光軒今天傍晚在臉書披露,有朋友傳送網路社羣影片給他,影片內容疑似爲竹南1所幼兒園有搧巴掌不當管教行爲,明顯違反兒少法。縣府表示,已依法調查處理中。

陳光軒表示,已將案件轉給縣府社會處、教育處,社會處表示會就兒少法的部分進行了解,教育處則表示已籤辦調查小組開始調查。他強調,「我會隨時監督縣府掌握訊息,待調查結果出爐,絕對不會姑息不當管教的幼兒園。」

據瞭解,教育處於7月15日上午接獲民衆檢舉竹南鎮某私立幼兒園發生孩童遭受不當對待之情形,經初步瞭解相關事件內容後,旋即聯繫該幼兒園先行保存與事件有關的監視器影像、資料及進行校安及相關通報。

縣府表示,15日當天隨即派員進園初步調查並保存監視器影像等相關證據,經查該名教保服務人員已離職,後續仍將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組成調查小組進行後續調查。

若經調查屬實,且經苗栗縣政府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認定委員會確認,將視情節輕重裁處6千至6萬元,或6萬到60萬元罰鍰;另裁處該名教保服務人員1到4年或終身不得在教保服務機構服務。

至於負責人是否已善盡督導管理之責,若確有未履行督導管理責任,則依規定予以裁處6千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令教保服務機構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或經處罰3次後仍未改善者,得依情節輕重爲一定期間減少招收人數、停止招生6個月至1年、停辦1年至3年或廢止設立許可之處分。

縣長鍾東錦表示,爲營造友善、健康及安全之學習環境,同時保障幼兒所受教保服務權益,針對本事件將責成教育處團隊務必儘速依法調查處理,以維護幼兒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