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報:亮證女司機及其父親不存在現場查詢公民個人信息行爲

8月3日,官方通報女司機亮證逼迫讓路事件。

通報提到,關於李某某“個人信息被泄露”情況,經調查組詢問覈實,李某某,男,33歲,戶籍地址爲防城港市防城區江山鎮某農場,系南寧市某托育機構個體經營者,常年在南寧工作。

事發時,侯某某車上兩名搭乘人員分別爲其父親侯某海及其年幼妹妹。侯某海家與李某某父母家相距約800米,雙方爲未出五服的鄰村表親。侯某某與李某某互不相識,但侯某海認識李某某及其父母。兩人因會車發生口角時,侯某海下車交涉認出了李某某,並在現場告知侯某某有關李某某家庭地址等個人信息,引導侯某某靠邊讓行。後經查看7月31日晚江山邊境派出所民警攜帶的執法記錄儀證實,侯某海和李某某母親彼此相識。李某某因常年在外,不認識侯某海父女,聽到對方說出自己的家庭地址,產生誤解和疑慮。

關於李某某和網民質疑公民個人信息被泄露問題,後經公安機關調查覈實,侯某某及其父親均無“警務通”和其他政法部門所用的查詢公民信息工具,不存在現場查詢公民個人信息行爲。另據公安系統內部排查,2025年7月以來無任何查詢李某某及其父母信息的記錄,沒有發生通過公安內部查詢系統泄露個人信息的情況。

(來源:今日防城港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