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站/新社交平臺 數發部也該管管
數位發展部。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數位發展部昨天重罰Facebook(臉書)母公司Meta一千五百萬元,連外媒都跟進報導,但Meta迴應不痛不癢,「我們仍持續針對出現的問題努力改善」,並強調廣告都經過驗證,那爲何還不能完整揭露呢?
從數發部兩次處分引用法條來看,Meta說與做明顯有落差,數發部要真打詐從源頭管理,要落實連續查覈,讓業者改進,更不要忘了還有新的漏洞Threads要注意。
數發部上次開罰臉書兩則廣告資訊揭露不全,未落實實名制,違反詐欺危害防制條例第卅一條第一項第二款情事,以同條例第四十條第一項第四款,對Meta每案各裁處五十萬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正。昨天Meta還是違反同樣條款,但數位部在罰鍰部分,引用同條例第四十條第二項,也就是Meta已到了管理系統性缺失,影響層面廣泛,已經非單一案件問題,屬「情節重大」加重罰。
Meta明知有廿三案等着被處分,一個月來仍放任系統缺失,無法讓用戶瞭解廣告出資者資訊,還強調去年就啓用強化驗證機制,長期以來以系統缺失爲理由,平臺本身資訊不透明,奢談平臺環境安全性。
時至今日,仍有不少民衆在臉書上遇到購物、感情或投資詐欺,相關條例現在還沒有把Meta新開放廣告功能的Threads納入管理項目,數發部除了要重視業者的更正速度外,納管新的社交平臺,防堵詐騙漏洞更是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