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宮文物盤點 若破損必啓動修復
典藏文物將近70萬件的故宮博物院,已啓動遷臺以來第4次文物全面大盤點工作。(李侑珊攝)
典藏文物將近70萬件的故宮博物院,已啓動遷臺以來第4次文物全面大盤點工作,院方規畫在民國120年完成,時程長達7年。故宮指出,盤點主要就是目驗文物,觀察文物狀況,瞭解藏品管理及典藏是否周全、預防性保存措施是否恰當,過程必須非常謹慎。前院長馮明珠說,盤點如果發現破損,必然啓動修復工作。
故宮珍藏文物包含器物、書畫等,收藏在故宮後山的山洞庫房和行政大樓地下室,門禁森嚴,即使是院長也無法任意進出。
故宮文物遷臺至今共經歷3次大規模盤點 ,首度大盤點是在民國42至43年,當時文物是存放在臺中霧峰北溝,依從北京運往上海製作的《滬上清冊》進行盤點,整理出43本清冊。第二次大盤點則是在民國78年至80年間,當時院長是秦孝儀,製作出119本清冊,每件文物拍攝黑白照片存檔。第三次是97年周功鑫上任院長後,對照數位典藏資料庫,完成190多本清冊。
至於流程,故宮表示,盤點程序主要配合器物、書畫、古籍、文獻與織品等類型,並顧慮盤點時文物持拿之熟練與安全爲原則,以典藏單位分處分科分庫進行。
故宮提到,每次盤點至少需2位院外專業委員,負責主持盤點工作及點驗文物;典藏單位由各科科長帶領盤點作業時所需工作人員,負責開箱、提件、收件與歸箱等工作;登錄保存處同仁1至2人,負責遵照盤點委員指示於盤點表單登載盤點結果、鈐蓋驗訖章、填寫每次盤點日誌與盤點紀錄。
故宮強調,盤點重點在於目驗文物,因此須先移除外包裝,再逐件檢視文物並對照紀錄、觀察文物狀況,以瞭解藏品管理及典藏是否周全、預防性保存措施是否恰當,非僅典藏數量或名品之核對,故需審慎。
馮明珠則說,如果盤點發現文物有破損,修復也有輕重緩急,要展覽的文物優先整理,一定要以最好的狀態展出。而盤點最大的意義在於以昭公信,要確認文物是否跟原本一模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