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都有乖乖打針...她卻收到3萬罰單 網建議:1文件一定要保留
一名網友每年都有爲寵物狗施打疫苗,卻還是收到了市府3萬元罰緩的罰單。示意圖/ingimage
依據法律規定,飼主每年要爲犬貓及人工飼養之食肉目動物施打狂犬病疫苗,否則將會開罰。一名網友發文,稱她每年都有爲寵物狗施打疫苗,卻還是收到了市府通知,指控她未依法律施打疫苗,處3萬元罰緩的罰單。對此,網友們建議一定要保留「注射證明書」。
一名網友在Threads發文,表示自己每年都有爲家裡的狗狗施打狂犬病疫苗,「晶片疫苗一個不落下」,近日卻收到市府公文,說她已經兩年沒帶狗狗施打疫苗,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要開罰3萬元罰緩,讓她感到非常冤枉,直言「有夠荒謬」,詢問動物醫院後,說要拿疫苗卡跟公文去申訴。
此文一出,有網友提到一定要保留證明單,也猜測被開罰的可能性,「誠心建議各位飼主如果有帶寶貝施打狂犬疫苗,那張注射證明書一定要保留下來」、「這要怪動物醫院吧,打完疫苗有晶片的狗狗都要上系統更新資料,代表妳打疫苗的醫院沒有幫妳做,這件事動保處纔會以爲沒打」、「這有打晶片的主人都會收到,可能只是告知犬隻要打疫苗,沒有會罰鍰,並不是罰單」。
也有網友對此法條提出意見,「當初一堆比特犬咬傷人罰沒幾個錢,家庭寵物隨便就三萬起跳喔」、「應該先通知飼主要按時施打,若有問題就跟主管機關回復,而不是直接開罰」、「有心力搞這種罰款,沒心力去改善收容所還有虐待動物的罰則」、「更多無良飼主爲了避免被罰,不植晶片,老了直接棄養,收容所常常撿到無晶片的老浪浪」。
原PO事後更新,媽媽有接到電話,經過覈實,狗狗的確每年都有乖乖打疫苗,3萬元不用繳了,也不用特意跑市政府處理,也感謝網友們的建議。
根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3條規定,飼主每年都要爲寵物施打1劑狂犬病疫苗,違者將依45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