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校竟徵「生輔組長」不需排課惹議 教育部發聲了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附屬桃園農工教甄簡章,被發現甄選「生活輔導組長」,且明定不予排課,教育部表示,將函請該校檢討修正。(本報資料照)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附屬桃園農工近日發佈教甄簡章,被發現甄選「生活輔導組長」,且明定不予排課,被質疑不符規定。教育部今日表示,各校訂定教師甄選簡章時,就資格條件除法規命令另有規範外,不宜再另行訂定其他限制,教育部將函請該校檢討修正。
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各級學校聘任教師應以審查合格之等級或檢定之類科爲準。另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第5點規定,各校訂定甄選簡章,應包括甄選類科、名額、甄選資格等內容。
教育部指出,依據教育部94年7月14日臺人(一)字第0940079146號函,學校辦理公開甄選遴聘教師時,除法定資格外,不宜另訂其他條件限制。國教署112年11月8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20156578號函附教師甄選作業疑義樣態一覽表予各地方政府,重申教師甄選應具之資格條件,於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師資培育法等相關法令已有規定,不宜再另行訂定其他條件限制。
教育部表示,各校訂定教師甄選簡章時,就資格條件除法規命令另有規範外,不宜再另行訂定其他限制。有關該校教師甄選簡章所訂行政教師甄選組別及資格未符前開規定,教育部將函請該校檢討修正。另再予通函指導所屬學校依循相關法規辦理教師甄選作業,以保障教師公平受聘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