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日上班問有無雙薪竟被請下班!勞動局出手了

臺北市一間居酒屋近日爆出勞資爭議。(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臺北市一間居酒屋近日爆出勞資爭議,民衆指控,自己詢問老闆當天是否會給予帶薪假或是加倍工資,豈料老闆卻直接請她打卡下班,還說「如果覺得吃虧就不要來這裡上班」。臺北市勞動局表示,已接獲申訴,並將於近日至該事業單位通案性檢查。

勞動局表示,公民投票日爲《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放假日,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之勞工,依法放假1日,所稱放假「1日」指的是午前零時至午後12時的連續24小時,所以在該日內,非投票時間出勤,仍應給付加倍工資,或是加班費。

勞動局指出,具投票權的勞工於投票日出勤工作,必須在不妨礙其投票意願的前提下,徵得勞工同意,並應加給出勤時段工資,至於計算方式分爲2種類型,原屬勞工的工作日應「加倍」發給出勤時段的工資;原屬勞工的休息日,視工作時數,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加成」規定計算。

勞動局表示,如僱主要求民衆投票日去加班,卻不願意給加倍工資或加班費,可依法向勞動局申訴,本案經查民衆於8月24日在臺北市陳情繫統提出申訴,勞動局已收悉,並將於近日至該事業單位通案性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