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陳友德系失信被執行人 匯洲智能被要求儘快解除其職務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7月28日,浙江證監局網站發佈關於對匯洲智能技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該公司董事陳友德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被人民法院確認爲失信被執行人。上述情形構成《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述情形,違反了相關規定。根據相關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該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公司應儘快解除陳友德董事職務,提高規範運作意識,並於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