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董座被趕出立院 胡元輝:令人遺憾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7日邀請文化部部長李遠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但在會議開始前,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認爲立法院已刪除公視董事會延任條款,因此胡元輝(右)已是公視前董事長,直接要求他離場。經召委羅廷瑋裁示後,胡元輝被請出委員會。(劉宗龍攝)

文化部長李遠於今(7)日赴立法院教文會進行業務報告,但在會議開始前,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認爲立法院已刪除公視董事會延任條款,胡元輝因此已是公視前董事長,直接要求他離場。胡元輝在離場後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尊重立法院的決定,且公視發展是基於全民權益,「有這樣的情況當然是滿令人遺憾」。

文化部長李遠在迴應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質詢公視議題時表示抗議,強調他認爲胡元輝是被「趕出去」,且依《財團法人法》規定,胡元輝仍具公視董事長身分。他也重申,公共電視董事不做政黨協商,若開此先例,不如直接修法派任董事」。

文化部說明,依照《公共電視法》第2條第2項規定,公視基金會的成立、組織及營運,除本法另有規定外,適用財團法人法、民法、通訊傳播及其他相關法規之規定。第7屆董事、監察人依《公共電視法》相關規定及《財團法人法》第62條第1項準用第40條第3項規定,延長執行職務至第8屆董事、監察人就任時爲止。

文化部也指出,《公共電視法》在2023年修法前,公視也曾歷經968天未能完成董監事選任,即依《財團法人法》規定在營運穩定及維護公廣集團員工權益的基本原則下,由現屆董監事延任。

胡元輝說,依據《財團法人法》規定,在下一屆董事會還沒有組成前,能延任並承擔公共媒體的責任,且事實上,公視如果沒有董事會,影響非常大,包含政策執行與覈定、金融機構往來、設備租賃等所有的重要工作計劃均無進行,「這會嚴重癱瘓公視的運作」。

對於被請離場,是否感到錯愕?胡元輝指出,尊重立法院的決定,不過也希望立法院理解,公視運作是基於法理基礎與全民權益,「有這樣的情況當然是滿令人遺憾」。而目前立法院推派的審查委員還有人辭職,導致無法進行審查作業,這個責任並非公視董監事會所必須承擔的。

胡元輝也提到,公視董監事會已經發表兩度聲明,所有人都希望交棒能越快越好,如此對公視的治理纔是比較好的事情。

會議開到12點半左右,公視董事長鬍元輝(中)因藍綠立委僵持不下,無法到教文會接受答詢。(李侑珊攝)

會議開到中午12點半左右,民進黨立委陳秀寶在質詢時,要求胡元輝到場接受答詢,但教文會召委、國民黨立委羅廷瑋始終不同意,民進黨立委吳沛憶也到場支持陳秀寶,並在會場大聲向羅廷瑋表達不滿,同樣堅持要讓胡元輝接受質詢,但羅廷瑋始終不同意,強調必須依法行政,認爲兩位綠委早上並未準時出席委員會,胡元輝因此站在門口無法進場,現場僵持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