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屋樑施工不慎摔落喪命 「未使用防護措施」僱主被起訴
▲賴姓工人去年7月在大溪某處廠房工地施工時,不慎摔落地面傷重不治。上圖爲桃園地院。(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大溪區賴姓工人去年7月在某處倉庫廠房工地進行外牆屋頂烤漆鋼浪板工程施工時,不慎自2.8公尺鋼樑摔落地面,導致頭部外傷、顱骨骨折並顱內出血等傷害,經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吳姓僱主經市府勞檢處查出有疏於督導未穿戴安全防護措施等過失;桃園地檢署根據市府勞檢處報告與相驗死亡原因確認犯行明確,偵結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之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另吳姓僱主事後已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建請法院審酌量處適當之刑。
檢警調查,55歲的吳姓僱主於2023年3月間承攬位於大溪區三層段某處倉庫廠房新建工程之承包廠商,去年7月11日僱請賴姓工人進行廠房外牆屋頂烤漆鋼浪板封板工程,當天上午10時30分許,賴姓工人施工時因未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等個人防護具,不慎自2.8公尺高之鋼樑上墜落至地板,導致頭部外傷、顱骨骨折並顱內出血等傷害,經送醫急救後仍於中午12時許,因中樞神經休克死亡,案經賴姓工人家屬訴請檢警偵辦。
桃檢覆訊時,吳姓僱主坦承犯行不諱,經廠方工地證人指證歷歷,警方提供刑案現場照片、國軍桃園總醫院診斷證明書、相驗報告及桃園市勞動檢查處報告等佐證,足認被告犯行堪以認定;檢方認爲,被告系犯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之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此外,被告於本案事故發生後已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有市府勞資爭議調解紀錄確認,檢方建請法院審酌量處適當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