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猛刺友 人頭部害命爲竟無保請回 檢方抗告成功裁定羈押禁見

士林地院

遊姓工人3月9日在新北市八里區一處檳榔攤,酒後持剪刀朝陳姓砂石車司機頭部猛刺,陳腦漿外溢,在場民衆上前阻止並報警,陳男一度傷重命危,警方獲報逮捕遊,警詢後依殺人未遂罪嫌送辦,士林地檢署聲押禁見遊男,但士院認爲無羈押必要,裁定遊男無保請回,檢方不服提起抗告,臺灣高等法院日前發回士院更裁,士院28日裁定遊男羈押禁見。

警方調查,54歲陳男9日晚間與朋友在某檳榔攤飲酒時,看見47歲遊男與旁人起爭執,陳男當下上前勸架,卻反遭遊男持利剪猛刺頭部,導致陳男左額頭、左耳、左臉頰等處受創,陳腦漿外溢,血跡斑斑,友人見狀隨即上前阻止並報警。警消將緊急送往淡水馬偕醫院救治。院方因陳傷勢嚴重轉送加護病房治療。

警方當場逮捕留在現場的遊男,並在他身上起出犯案剪刀,警詢後依殺人未遂罪嫌將遊男移送士林地檢署。士檢訊後聲押禁見遊男,但士士院裁定請回。

對此,陳男家屬受訪時淚訴無法接受,表示陳在加護病房昏迷多日,甚至家人擔心遭遊男傷害而不敢出門,請求法院能夠還給他們一個公道。

檢方不服,提起抗告成功,高院發回士院更裁,士院28日重開羈押庭後,裁定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