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局初判「國光客運駕駛未注意路況」自撞 開車15分鐘就出事
▲ 國光客運一輛巴士今凌晨1時許在桃園機場發生自撞事故。(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李姿慧/臺北報導
國光客運一輛巴士今天(16日)凌晨1時35分從桃園機場發車突然自撞車道牆,釀31人受傷,其中外籍旅客有22人,公路局臺北區監理所今前往國光客運安全查覈初步結果出爐,初判駕駛過彎時未注意車前狀況,撞上圍牆,事發當天纔開車15分鐘就出事,若業者未善盡管理責任,最高可罰9萬並吊扣部分車牌。
國光客運今(16日)凌晨1時35分一輛行駛「【1819】臺北-桃園國際機場」國道客運路線的大客車,於桃園國際機場第一航廈客運巴士站出口處發生自撞事故,造成31人受傷,截至目前,車上除1名日本籍乘客仍在長庚醫院診療外,餘30人經治療後皆已出院。
公路局表示,臺北區監理所已於今(16)日上午至國光客運公司及其五股車場進行安全管理查覈,國光客運發生事故的183-U5號營業大客車,於103年1月出廠,車輛最近一次於114年5月5日檢驗正常,下次定檢日爲114年9月10日,車駕籍均正常,駕駛當日酒測值爲0。
至於肇事駕駛工時部分,臺北區監理所表示,張姓駕駛人今日至事故發生時駕駛時間計約15分,事發前2日執勤狀況爲5月14日休假,5月15日上班,「事發時駕駛於起步後直行並於過彎時,疑未注意車前狀況撞上前方圍牆」,惟詳細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查證確認。該所表示倘該業者對於車輛或駕駛人未善盡管理責任有相當因果關係者,將依規定進行處分。
根據違反《公路法》第77條第1項規定,若業者未善盡管理責任,最高可處9萬元罰鍰,並視情節輕重吊扣該路線部分營業車輛牌照。
臺北區監理所進一步指出,將持續輔導強化國光客運公司人車安全管理措施,確保該公司車輛之行車安全,後續亦將要求國光客運主動再次向駕駛宣導行車駕駛應注意事項,並重視車輛及駕駛人之管理,確實依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加強管理及定期辦理教育訓練,同時應督促所屬駕駛員恪遵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行駛,降低公司營運風險,確保大衆交通安全。